3月15日,《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
《通知》要求,疫情低风险地区,对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比例不再做统一限制,由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自行掌握。
去年5月、6月、8月、9月,文旅部相继发布通知,将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消费者人数上限分别限定在30%、30%、50%和75%。
如今,上述场所不再限定消费者人数,说明国内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文旅经济正在逐步走向复苏。
此外,《通知》还要求,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要同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适当控制人数规模。
《通知》同时强调,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的,建议根据具体情况严格控制或暂停演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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