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要点
政策法规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03-10 00:03:48
2024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要点
 
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锚定建设新时代文化强省和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总目标,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坚持高效能治理,聚焦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和文旅业高质量发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从“供”“需”两端发力,实施精品战略,优化文旅供给,提升发展能级,释放消费潜力,打响“旅游满意在山西”品牌,培育壮大文化旅游战略性支柱产业。力争2024年:5A级旅游景区总数达到11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实现“破零”全省可供游客使用的床位总数达到100万张,过夜游客占比达到30%,人均旅游花费达到900元,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3.7%,培育壮大文化旅游战略性支柱产业。
 
一、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加快新时代文化强省建设
 
(一)以精品为创作目标,打造推出时代力作
 
1.繁荣舞台艺术。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 周年、2025年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重要时间节点,创作推出话剧《晋绥儿女》、京剧《申纪兰》、晋剧《党的传话员》等一批主题艺术精品。把创作的焦点对准当下,创作话剧《热血》、道情戏《大河清清》等一批现实主义题材作品。深挖优秀传统文化时代价值打造舞剧《牧童遥指杏花村》、上党梆子《大汉母子》,复排晋剧《桐叶记》、京剧《杨门女将》等一批传统剧目。组织稀有剧种戏曲公益性演出。办好山西艺术节和第十八届“杏花奖”评比展演,遴选优秀人才、作品。发挥省级艺术基金导向引领作用,推动各市参照设立或动态增加艺术创作专项资金。
 
2.繁荣书画艺术。打造“晋派书画”领军人物。建强山西书画院联盟。鼓励社会书画爱好者参与重要创作、展览及普及教育持续推进挂牌写生基地建设。举办好“山海之约”美术作品联展山西省第十八届美展、“玉音凝香一山西省第三届女画家美术作品展”、山西“百景”书画名家邀请展、龙年藏书票版画展等活动。
 
3.办好民生实事。扎实推进免费送戏下乡进村惠民工程,力争超额完成2024年度任务,使惠民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演出质量更高、受惠群众更多。在地点上,增强计划性和均衡性,向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倾斜,围绕经贸活动、文旅场所、节庆庙会送戏。在内容上,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文化思想。在组织上,加强管理保障安全,严禁送戏形式主义。在市场培育上,持续开展“免费送戏进景区”,积极探索“以送促购”。积极推动各级文旅部门协调财政部门参照省级提高送戏采购标准。
 
(一)以共享为发展方向,提升公共文化服务4.推进城乡一体建设。宣传贯彻《山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服务提供、社会参与、品牌建设等均衡发展、高效提升。推进全国公共文化云、智慧图书馆山西部分建设。进一步丰富智慧图书馆体系、公共文化云省级数字平台资源,推动国家、省、市、县四级互联互通。做好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盘活基层公共文化资源。
 
5.做优群众文化品牌。持续实施群众文化惠民工程,打造一批群众文化服务品牌,培育一批群众文艺队伍(文艺小分队),挖掘一批乡土文化能人艺人,培养一批乡村文化带头人。创作一批群众文艺作品。开展乡村“村晚”等富有文化特色的农村节庆活动。组织好2024-202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积极参加“大地欢歌”全国乡村文化建设年活动。
 
6.拓展公共服务功能。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功能布局进行创意性升级改造,打造融合艺术展览、文化沙龙、轻食餐饮等服务的“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文化业态。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等建立联动机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延长开放时间:开办市民夜校。
 
(三)以保护为第一原则,推动非遗传承发展
 
7.系统提升保护水平。制定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标准,开展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开展急需保护非遗项目“启明星计划”试点。继续提升晋中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打造5家以上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培育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集聚区。深入实施非遗保护活化工程、乡村文化记忆工程。深入实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鼓励代表性传承人参与高等院校的教学科研。
 
8.扩大非遗传播影响。与电商购物平台合作举办非遗购物节,培育更多的“网红”非遗主播和非遗产品。积极参加第八届中国非遗博览会、非遗品牌大会。举办“中国非遗面食大会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系列活动。引导各地定期举办非遗展览展演展示活动,指导各市举办非遗购物节、非遗美食节等活动。推动传统技艺、表演艺术等门类项目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景区等。
 
9.推动非遗融入旅游。出台《非遗街区建设基本规范》行业标准,打造一批非遗街区。以汾酒和陈醋酿造、中医药生产等为重点,打造推出非遗传习展示体验基地。深化非遗进景区、“非遗+会展”“非遗+教育”等领域探索创新,优化全省十大非遗旅游线路,打造“跟着非遗去旅行”品牌
 
(四)以转型为抓手,跨越升级文化产业
 
10.促进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平遥牛肉、推光漆器、广誉远山西老陈醋等特色品牌、老字号推出符合国潮消费需求的产品。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重点打造祁县玻璃器皿、怀仁陶瓷等10个文创产业集群。举办工艺美术产品博览交易会。实施文化创意产品提升行动,积极参加全国文创大会、“创意来自典藏”等活动。支持“山西文创联盟”发展。鼓励文创企业与重点景区联合开发文创产品。推动各地结合地域特色推出具有晋风晋韵的“山西礼物”
 
11.壮大数字创意产业。实施数字赋能文旅场景建设行动鼓励文旅行业数字企业发展,开展文旅数字化、智慧化技术、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打造智慧景区、数字展览馆等沉浸式数字化体验场景。推动各市建设文旅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在文旅产业应用大数据基础算法、平台软件、智慧监管等共性关键技术。
 
12.塑造文化产业格局。发展和引导网络文艺创作生产和传播。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增加旅游要素。鼓励市县改建、新建特色园区、特色艺术街区,形成多业态集聚地。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开展24小时生活圈建设试点,促进传统商业综合体向文体商旅综合体转型,打造一批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支持太原、运城在国家级文旅消费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创建示范城市。13.促进演出市场繁荣。把山西优秀舞合艺术作品推向全国市场。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服务。支持各类协会、社团、演艺经纪等团体,加大顶级剧目引进力度。利用剧院、体育场馆等场所打造商演品牌。支持太原市成为华北地区重要演艺中心。持续推进演艺进景区、进节会、进消费场所,实现“跟着演艺去旅行提升《又见平遥》《太行山上》《如梦晋阳》等经典演艺品质,推动优秀舞台剧目市场化运营。拓展中小型旅游演艺空间,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利用历史文化街区等场所,引入戏曲、民歌、非遗等表演。
 
二、做强旅游经济,提升市场和消费活力,打造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
 
(五)构建旅游核心吸引物体系,强化现代旅游业基础支撑14.着力打造旅游热点门户。支持太原打造省域文旅综合集散中心,更好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支持大同打造对接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桥头堡,打造古建石窟艺术文化、民族融合文化、避暑度假文化等文旅品牌。支持运城打造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旅游中心城市,建设体验华夏根祖文化、关公忠义文化的旅游胜地。15.着力打造旅游名城名县名镇。开展文旅产业赋能城市更新行动。依托旅游热点门户等打造一批旅游名城、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大力发展全域旅游,依托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旅康养集聚区等打造一批旅游名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托文旅专业镇、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打造一批旅游名镇。
 
16.着力打造四个标志性片区。进一步推进云网石窟、五台山、平遥古城、关公故里文化旅游景区理顺管理体制、经营机制。推动实施好《加强平遥古城保护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行动方案》和《大同国际知名文化旅游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加快出台五台山、关公故里文化旅游景区建设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行动方案,
 
17.着力打造旅游重点景区。对标国内外同类型头部景区打造洪洞大槐树、皇城相府、太行山大峡谷、壶口瀑布、晋祠天龙山、云丘山、王莽岭、雁门关-广武、芦芽山、碛口古镇、恒山、娘子关一固关、八路军太行纪念馆一黄崖洞、乔家大院、王家大院、鹳雀楼一普救寺、陶寺遗址一丁村、偏关老牛湾等重点景区。梯次推动晋祠天龙山、关公故里、恒山、王莽岭、黄崖洞等创建 5A 级旅游景区。推动太行锡崖沟、云中河、云竹湖、右玉南山、盐湖、漳泽湖、夏县泗交、安泽沁河湾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培育提升一批省级旅游度假区
 
18.着力壮大旅游景区规模。开展全省旅游资源普查。盘活旅游资源资产,着力解决“小资本占有大资源”问题。实施A级旅游景区倍增计划和县域A级旅游景区“破零”行动,
 
(六)发展旅游新产品新场景新业态,塑造新兴旅游目的地19.打造文旅融合产品。打造黄河晋陕峡谷风光带。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山西段)建设。推动文物活化利用,推出“国宝中的山西”主题游径和“红色印记”“匠心古建”“长城文化’“晋商之魂”等精品线路。着力发展研学旅游,开发古建文化、地质文化、晋商文化、红色文化等专项科考旅游线路。20.加快发展康养旅游。进一步加快10个县(市、区)文旅康养集聚区及50个文旅康养示范区和创建单位建设。深化文旅康养集聚区建设,促进文旅康养产业与体育、休闲、生态观光: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打造差异化康养旅游线路,研发绿色旅游产品新谱系,结合“银发经济”推出避暑休闲、温泉康养等旅居养老产品。加快文旅康养示范区建设,重点实施文旅康养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服务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文旅产品开发、新业态建设与培育,提升对接资本市场能力,再评定一批文旅康养示范区。培育开发文旅康养项目,建立文旅康养产业重大项目库,组织专场推介活动。创新举办康养产业大会,支持各地因地制宜举办文旅康养主题节会展示等活动。
 
21.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推动晋城泽州县形成示范。培育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旅游民宿。推动每个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1至3个具有引领性、带动性、示范性的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打造以晋城为重点的晋东南乡村旅游带。实施乡村旅游发展“六提六创’行动,开展游购乡村系列活动。支持各地打造庙会、传统民俗等乡村旅游节庆活动,不断丰富乡村休闲旅游场景
 
22.有序发展红色旅游。打造武乡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培育兴县、左权、右玉等成为全国知名红色旅游目的地和红色旅游创新发展基地。推出红色旅游主题线路。打造沉浸式红色实景演艺精品。推动红色旅游景区利用数字化手段丰富红色文化展示、讲解方式。
 
23.转型发展工业旅游。依托大型工厂、工业遗产,择优建设工业遗址公园、文化产业园区。
 
24.创新发展低空旅游。依托全省建成及规划建设的通用机场、航空飞行营地等通航基础设施,与周边旅游资源协调发展,建设一批航空休闲旅游示范项目。
 
25.打造体育旅游精品。培育“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项目引入品牌赛事进景区。增强环山西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汾河龙舟公开赛及马拉松赛等赛事吸引力。提升运城圣天湖、晋中云竹湖国家体育旅游基地品质。推动临汾云丘山、代县雁门关等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培育一批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发展冰雪经济,推动广武国际滑雪场、万龙白登山滑雪场、九龙国际文化生态旅游区等积极创建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
 
(七)创新实施宣传营销,提升对客源市场吸引力和消费力26.创新宣传推介手段。强化全省“一盘棋”宣传推广合力:共同推出四季文旅线路、产品和攻略。用好直播营销、头部代言网红打卡等新宣传方式,深化合作。实施主流媒体营销、新媒体营销、0TA营销和创意营销等行动。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对自驾游客实施精准宣传。实施“文化传播者”计划。
 
27.紧盯目标群体营销。依托我省各市与周边省市和重要客源地协作机制,深化区域合作。不断巩固“京津冀”“黄河金三角”“山河四省”等周边传统客源地。持续拓展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潜力客源市场,打造系统化一体式线路产品。
 
28.用足用好活动平台。创新办好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举办节庆活动。提升关公文化旅游节、尧都文化旅游节、平遥国际摄影展、平遥国际电影展、洪洞大槐树寻根问祖旅游季、云冈文化旅游季、孟母文化节等节庆活动质效与品牌影响力。
 
29.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利用好国际友城合作、文化和旅游部驻外机构等渠道和平台,开展“走进山西读懂中国”海外宣介活动。邀请主要境外客源地旅行商到山西考察踩线。积极参与文化和旅游部入境游旅行商伙伴行动。巩固日韩及东南亚等传统客源市场,深挖欧美市场,开辟中东、“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等潜在客源市场。
 
三、提升保障能力,优化软硬件服务配套,打响“旅游满意在山西”品牌
 
(八)强化服务质量攻坚,持续塑造发展优势
 
30.完善旅游标准体系。健全旅游产业全方位、全要素、全链条、全周期的相关标准,动态调整修订、及时制定相关标准。鼓励涉旅行业协会研究制定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打造“山西标准”品牌31.完善服务评价体系。协调各级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现代管理体系。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强化综合素质教育培训。健全旅游服务“好差评”制度,构建数据生成、归集、传输、分析、反馈机制
 
32.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实施旅行社、导游、星级饭店等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评价、风险预警和分级分类监管。开展诚信旅游企业、品牌、产品等评选。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加大旅游市场检查力度,加强对涉旅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各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行为。优化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加强演出市场监管,严格报批程序,加强票务监管,实施“强实名制”,强化演出现场监管,严禁擅自变更演员及演出内容、假唱、假演奏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和加强涉旅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工作。
 
(九)完善旅游基础配套,提升旅游接待能力
 
33.推动交旅融合发展。支持各地旅游场景革命。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在路型设计上强化配套支持,干线公路配套建设服务区、驿站、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旅游服务设施,支线公路配套建设停车区、观景台、自行车道、步道等旅游服务设施和慢行系统。34.提升餐饮住宿品质。根据游客对餐饮的多元化需求,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打造一批消费者喜欢、游客认可的“山西名菜名吃”。在全省主要旅游城市、重点景区,市场化引进高品质酒店提升五星级酒店、全球知名连锁酒店数量。培育打造以高品质酒店为引领、主题酒店为支撑、中高端旅游民宿为组团的住宿体系35.优化提升景区管理。实施5G网络覆盖,2024年底前,实现全省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5G网络有效覆盖。完善线上预约措施,保留人工窗口,满足各类群体购票预约需求。在旅游旺季,通过延长景区开放时间、增加弹性供给等提升景区接待能力。加大旅游基础设施投入,完善旅游服务中心(咨询中心)、旅游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
 
(十)增强底线红线意识,确保安全稳定发展
 
36.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文旅重点领域和环节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明确景区主管部门和涉旅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的安全责任,形成旅游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全面排查各种风险隐患,实施安全综合治理。
 
37.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教育进公共文化场所、进文化娱乐场所、进旅行社、进景区、进社区等“五进”活动。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开展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弘
 
38.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指导各类文旅场所制定火灾处置、疏散逃生、应对大客流和恶劣天气等应急预案。做好交通拥堵、设备停运、人员聚集、突发事件、火灾风险、灾害天气,防汛抗旱等方面的信息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
 
(十一)抓好文旅保障措施,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39.出台旅游发展促进条例。2024年我省将出台《山西省旅游发展促进条例》
 
40.加大政策支撑保障。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渠道,对首次获评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文化出口基地、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等“文化+”的示范园区(基地)给予奖励。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文旅产业。充分发挥好艺术基金作用,支持文创产品设计转化、打造文艺精品剧目。科学把握用地政策,统筹考虑文旅产业项目布局,依法依规保障文旅项目合理用地需求。支持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等贷款业务,拓宽文旅融资渠道。支持经营主体发展,鼓励引导旅行社以购买保险代替交纳保证金。坚持同等质量标准,依法支持旅行社和星级饭店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
 
41.稳定扩大人才队伍。做好文旅人才培育使用、职称评定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引进一批文艺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文艺人才。加大高层次旅游科研、创意设计、旅游目的地运营管理、文旅品牌营销推广、旅游新业态发展等专业型紧缺人才培养和引进。支持文旅人才参与山西省职业、行业技能大赛。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优化导游职业资格准入管理,严格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净化导游执业环境,依法保障导游劳动报酬。加强导游人才供给和业务培训,重点培养中高级导游,高水平举办山西省导游大赛。42.强化文旅考核激励。科学构建旅游产业发展指标体系。将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探索开展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考核。加强持续跟踪和同步监控,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将相关重要改革、重大项目、整改事项、考核指标等纳入“13710”督办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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