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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永

孙志永

劲旅网特约专栏作者37 篇文章

孙志永,苏州大学旅游专业本科毕业,从事旅行社工作25年,长期工作在旅行社一线,从事销售,客服,OP,质监,导游等旅行社经营管理工作。“从工作中寻找生活的乐趣,从生活中寻找工作的灵感”,写文章,做业务,既是工作,也是生活。<br type="_mo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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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远约今游”延长预约窗口、调控旅游时空错配的建议!

“十五五”时期是文化强国、旅游强国建设的关键时期。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印发的《旅游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到2030年国内出游达83亿人次;《文化和旅游发展“十五五”规划》(文旅政法发〔2026〕60号)提出,到2030年国内出游达83亿人次、入境旅游达1.9亿人次。在如此超大规模的出游总量之下,节假日、黄金周的客流组织水平,直接关系亿万群众的出游体验。调配这种大流量的经验,国家早有现成样板——“南水北调”调水、“西电东输”送电、“东数西算”传输算力,国家把水、电、气、煤、

2026-10-09 · 评论观点

关于“远约今游”应对旅游大客流量的方案和建议!

每逢节假日、黄金周,"一票难求、人山人海"就成了热门景区的固定画面:故宫约不上、陕历博挤不进、一家老小到了门口进不去。病根不在"没预约",而在"放票太晚""约不到"。"南水北调"调水,"西电东输"送电,"西气东输"送气,"北煤南运"调煤,"东数西算"传输算力——国家把"水、电、气、煤、算力"当作可宏观调配的流量;旅游客流,同样是这门可调配的"流量"。建议人依托"数智搜索"方法,采集了国内 9 家头部景区与国际 8 家头部场馆的现行放票规则,以及七个代表性景点在 2025 年国

2026-10-09 · 评论观点

关于导游执业制度松绑与三名导游之争的思考!

一、制度给的,是地板,不是天花板: 一个职业群体的劳动权益保障,从来不是喊出来的,是靠制度设置、法治工具、利益平衡、宏观调控这四件事落地的。被平均的个体,现实处境确实骨感,但不能因为骨感,就否定整体制度设定背后的逻辑。 人力资源一旦推向市场,讲的就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劳有所得:大学毕业生不再包分配,职业资格证也不保证有业可执,工资、养老、医疗由市场、企业、个人三方分担。既然市场化就业,就必然有竞争和淘汰,有挑选与被挑选。国家这一头承担的,是底线兜底。 想不通这一层,出路只有一条——回到计

2026-09-17 · 评论观点

2026年旅行社生存实录——谁在抢单?我们该怎么办?

今年这个夏天,几乎所有的旅行社都在喊难:流量下滑,订单减少20%、30%,甚至直接腰斩。但在我们自怨自艾之前,必须看清一个残酷的真相:不是旅游没人玩了,而是分蛋糕的人变了,分蛋糕的方式也变了。尤其是在刷视频时,看到了一些脸熟、声音熟、名字半生不熟的、曾经的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的一些新闻主播、记者、编辑等面孔在做生活自媒体,做旅游博主时,还是令人心生感慨的,这种现象不仅在我们苏州,在江苏,在全国各地都有这个情况。 一、两类“文旅+X”与“X+文旅”,值钱与赚钱的生意,底层逻辑与行业隐患辨析!

2026-09-01 · 评论观点

驳斥唱衰误区:深度解析旅行社的行业本质与不可替代性!

大团小团,人多人少,标准个性,预制定制,跟团单团,有导无导,有车无车,灵活固定,碎片打包,旅行社从事的组织、招徕和接待业务经营活动,导游人员开展的向导、讲解和旅途生活服务从来不止于此!旅行社的经营和导游的服务,旅行社的本质特征及特许经营的核心业务、导游职业的从业资格和执业准入究竟是什么? 很多专家学者、外行博主,根本不了解旅行社的本质特征及导游提供的服务的性质。 旅行社的核心,根本不是大团、小团、私家团的人数区别,也不是标准化预制产品与个性化定制服务的差异,其核心本质是包价旅游服务。哪怕是定制团、私家团,大多都属于包价旅游的范

2026-08-04 · 评论观点

旅游行程单≠计划单≠确认单!

我们在前文已分析过《旅游行程单》《导游计划单》《接待计划书》三者之间的关系。三者之间在行程内容和服务标准上确有相同之处,但在具体细节、价格费用和交易环节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从广义“旅游合同”的角度来看,行程内容和服务标准确实是《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同业接待合同》《导游劳务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用《旅游行程单》来代指《导游计划单》《接待计划书》,似乎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然而,从狭义“旅游合同”的角度来看,立足于《旅游法》对“旅游行程单”的法律定义&m

2026-07-17 · 评论观点

孙志永:导游讲解内容的法定监管归谁负责?

一、问题的提出 许不许讲,是景点景区(包括文博场馆)的民事上的自主管理权范畴吗? 是也——导游在景点景区(包括文博场馆)讲解,当然要遵守景点景区对景区秩序、公共利益、游客安全、文物古迹保护等法律法规赋予景点景区(包括文博场馆)的合法合规的管理规定。 非也——景点景区(包括文博场馆)在行使自主管理权的同时,当文物行政部门制定管理措施行使公权力时,当文博场馆涉及管理公共事务职能时所依法依规获得的准公权力,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能超越法律和行政法规的

2026-07-06 · 评论观点

“讲解许可当删除,讲解准入不可取”拉大旗作虎皮,夸大抹黑不厚道

《北京市博物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讲解服务条款第三十四条不能排除旅行社及导游依照《宪法》《行政许可法》《旅游法》《劳动法》《爱国主义教育法》所享有的合法的“劳动权”和旅行社作为市场主体的“自主经营权”! 《北京市博物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讲解服务条款第三十四条、《北京市旅游条例》第三十一条要保护的法益是什么?——看得见的野导/黑导/黄牛/第三方讲解乱相?看不见的/沉默的/大多数旅游消费者的需求满足?第三方讲解究竟是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无须许可的

2026-06-23 · 评论观点

关于《国家旅游局关于执行〈旅游法〉有关规定的通知》的八点深度质疑

一、关于旅发〔2013〕280 号文涉旅行社相关问题的客观认知 笔者并不反对旅行社配备三名及以上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导游,也认同旅行社保有全职签约导游,能够更好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维持服务质量稳定。但良好的管理初衷,必须建立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之上,坚持良法善治原则。当前多地披露大量旅行社未达到三名全职签约导游的要求,相关问题覆盖面广、涉及主体数量多,值得行业监管部门认真反思。 从公开信息来看,南昌市、青岛市、贵阳市、海口市等地文旅部门已先后发布整改通知,其中贵阳市涉及旅行社580家,海口市涉及旅行社408家。部分地区

2026-06-09 · 评论观点

关于《2026年一季度CQ旅游市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案例二的疑问?

一、【案例】2026年4月15日CQ市文化和旅游委官网发布了《CQ市旅游市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2026年一季度)》,其中: 案例二:CQ青年商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案 CQ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7名游客参加“仙天九龚乌2日游”旅游活动,向CQ永安博创文旅有限公司订购九黎城景区讲解服务,该文旅公司不具备景区讲解经营资质,且指派的景区讲解员为景区内某购物店的兼职讲解,并将游客带入购物店进行参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CQ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

2026-05-27 · 评论观点

孙志永:关于供需双向数智化系统治理旅游业不合理低价游的建议!

结合当前旅游市场乱象频发、低价游屡禁不止、新版旅游合同落地不畅、线上引流线下履约脱节、异地监管协同困难等行业痛点,立足旅游一线实操、市场运行规律与数智化治理逻辑,跳出“单一监管、单向整治”的传统治理误区,形成战略、战术、技术、规则、认知五位一体、供需双向闭环的系统化治理方案。本建议直面行业深层顽疾、尊重市场客观现实、兼顾人性弱点、社会规律与法治底线,为根治不合理低价游提供可落地、可复制、可长效的治理路径,具体建议如下: 一、当前行业乱象深层顽疾与旅游消费者权益侵害问题剖析 2026年3月31日开始,全国

2026-05-27 · 评论观点

我国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与导游委派执业制度改革路径研究!

我国旅游行业长期实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制与导游委派执业许可制双重管理体制,二者在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游客权益、防控旅游安全风险等方面发挥了基础性作用,同时也被学界与社会公众误认为限制了市场活力与导游执业自由。本文以两项制度存废的三种核心选择——同时保留、同时取消、取消一项保留一项为分析框架,从旅行社、导游、行业监管部门及社会公众四维视角系统研判利弊得失,并重点澄清当前关于导游执业自由度的严重认知误区。研究发现,导游本质属于灵活就业、自谋职业范畴,其仅在包价旅游服务中需接受旅行社委派,在讲解、向导、生活服务等主流场景中具备完全执业自由

2026-03-16 · 评论观点

“陌上花开缓缓归,保俶雷峰成双对”观电视剧《太平年》有感——兼谈导游讲解的故事性、情节性、通俗性、趣味性!

《太平年》挺好看的!一部讲五代十国至北宋初年的电视连续剧。 百家姓中,赵排第一,钱排第二,孙排第三!我姓孙…… 记得小时候,过年贴年画时,有一幅画叫《钱王射潮》, 还有后来看到的“陌上花开,缓缓可归矣”的浪漫, 欲把西湖比西子,杭州的千年回响,春夏秋冬,尽在这西子湖畔。 早些年做导游带团去杭州西湖,也曾指着“保俶塔”,讲钱弘俶的往事,彼时却没有今天看《太平年》电视剧时的触动,一直想着是什么原因呢? 琢磨了一下,窃以为可能多数人还是比较喜欢情节性/故事性/趣味性内容吧! 由此可见,

2026-02-03 · 评论观点

谈旅行社分工体系!

【一】分工!“水平分工,垂直分工,混合分工”——谈中国旅行社的双轨制混合型分工体系! 一、从“招徕/组织/接待”的功能视角,结合“出境游/入境游/国内游/边境游/台湾游”的空间规制,中国旅行社业的分工体系呈现出独特的双轨混合特征: 1.行政规制下的计划性分工模式: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制下,形成了以“委托接待”为主、销售层级短的直接销售自营型“组接团”模式。这体现了客源地和目的地在人群空间移动上的水平分布逻辑。 2.

2026-02-03 · 评论观点

通过预制菜来看跟团游,有不合理低价游,也有合理低价游!

一场“预制菜”的网络舆论事件,投射到文旅消费领域,带给旅游业者和旅游消费者什么样的启示? 近期,“预制菜”成为网络热议的焦点,尤其引发了不少对健康营养、添加剂、保质期和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的广泛担忧。中央厨房自行制作并向自有门店配送的净菜、半成品、成品菜肴,并不纳入预制菜范围——这其实是“预制菜之争”的一个关键点。“保质期比小孩的年龄还大”,这样的情绪引爆点让不少宝妈直接“破防”,情绪强烈也在情理之中。我们反对的从来

2025-09-22 · 评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