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深化文旅康养集聚区建设 加快文旅康养示范区建设
文旅要闻 劲旅网 2024-03-08 17:54:43
3月8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民政厅印发《2024 年加快推进文旅康养集聚区、文旅康养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动 10 个文旅康养集聚区既细分市场、各具特色,又同向发力、优势互补,打造文化特色鲜明、市场主体活跃、核心竞争力强、产业集聚程度高、具有经济支柱效应的文旅康养高质量发展集聚区,形成山西省文旅康养完整产业链。以下为方案全文:

2024 年加快推进文旅康养集聚区、文旅康养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省两会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10 个县(市、区)文旅康养集聚区及 50 个文旅康养示范区和创建单位建设,促进文旅康养经营主体提质增效、产业业态提档升级、集聚效应加速释放,打响“康养山西 夏养山西”品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化文旅康养集聚区建设

1.突出核心竞争力。各有关县(市、区)要对标国际国内领先的文旅康养产业集群,用足用好创建奖励资金,以文旅康养集聚区为主要空间单元,强化核心引领、辐射带动、特色差异、集聚发展,提升文旅康养消费吸引力。太原晋源区、忻州五台山突出文化康养、森林康养,大同浑源县突出山地康养、中医药康养,朔州右玉县突出乡村康养、运动康养,忻州忻府区、阳泉盂县突出温泉康养,长治壶关县、晋城陵川县突出山地康养,晋城泽州县突出乡村康养,运城盐湖区突出文化康养、盐浴康养,推动 10 个文旅康养集聚区既细分市场、各具特色,又同向发力、优势互补,打造文化特色鲜明、市场主体活跃、核心竞争力强、产业集聚程度高、具有经济支柱效应的文旅康养高质量发展集聚区,形成我省文旅康养完整产业链。

2.推动业态融合共享。进一步促进文旅康养产业与体育、休闲、生态观光、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推动文旅康养集聚区本体活化、体验优化、服务信息化,研发推广森林、草原、山地、观星、研学、自驾等绿色旅游产品新谱系。提升和建设一批文旅康养旅游景区、特色民宿、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等,构建起上下游关联、横向耦合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多元业态集合体。

3.壮大经营主体规模。推动文旅康养企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引导中小文旅康养企业向专业、精品、特色、创新方向发展,提升文旅康养集聚区、示范区等产业平台涵养支持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经营主体发展的能力。推进文旅康体商农等多类型、多业态集聚融合,经营主体总量保持较快增长,对GDP、就业的贡献率不断攀升,经营主体的综合实力、创新能力、经济效益明显提升。

4.打造精品产品线路。以太原、大同、运城3 个旅游热点门户城市为端点,各文旅康养集聚区依托资源优势,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支撑点,开发机构嵌入式、服务式康养旅居产品,打造差异化康养旅游线路。丰富康养活动文化内涵,形成一批游客、群众“身边好去处”。

二、加快文旅康养示范区建设

5.加快创建单位提升建设。按照《文旅康养示范区评定规范(DB14/T 2480-2022)》,各市要指导推动文旅康养示范区创建单位全面对标提升,着力补齐示范创建各项短板不足,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和经营体系,深入挖掘文旅康养资源,完善配套服务设施,集聚文旅康养业态,做强做大规模体量,提供多元文旅康养产品,涵养各类经营主体入驻发展。

6.增强文旅康养示范区吸引力。已创建成功的文旅康养示范区,要科学规范用好创建奖励资金,重点实施文旅康养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服务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文旅产品开发、新业态建设与培育,着力在内涵深化、品质提升、品牌打造等方面取得突破,提升消费者综合满意度,充分发挥区域示范引领作用。

7.组织文旅康养示范区评定。省文旅厅会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开展第三批文旅康养示范区评定。各市推荐工作要注重促进本地区文旅康养产业错位发展和丰富多元业态,发挥示范区对带动就业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真正把创建过程变为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产品品质、涵养经营主体的过程。

三、培育开发文旅康养项目

8.强化项目储备开发。推进文旅康养集聚区、示范区内相关项目的开发和引进,加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项目建设。各市要建立文旅康养产业重大项目库,谋划一批带动作用强、业态理念优、发展潜力大的项目,在项目申报、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加强招商引资项目与储备项目的衔接管理。鼓励通过自建自营、与国内外知名康养品牌或头部企业合作等方式,打造康养产业示范标杆项目,以点带面稳步扩大机构连锁化布局。

9.精准实施项目招商。组织系列文旅康养项目招商洽谈活动,对 10 个县(市、区)文旅康养集聚区及50 个文旅康养示范区和创建单位进行专场推介。发挥市县招商主体作用,梳理本地区优势产业,列出重点企业、项目清单,通过专业招商、协会招商、中介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节会招商、云招商等方式,加大面向京津冀、环渤海、长三角、大湾区等地区及大型企业等的招商力度。

10.强化从业人员素质培训。开展系列专题培训,围绕规划编制、提质升级、融合发展、业态开发、项目投融资、经理人素质提升等方面,提高文旅康养项目建设运营和科学管理能力,做到文旅康养集聚区、示范区从业人员素质培训全覆盖。

四、提升资本市场能力

11.强化金融扶持力度。支持文旅康养集聚区、示范区内盘活存量资产,依法合规向文化和旅游部申报文旅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拓宽融资渠道。组织开展重大文旅康养项目建设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报,对项目单位在建设期内取得的一年期及以上贷款按项目贷款合同确定的贷款额和申报年度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予以贴息支持,同一企业年度贴息额度不超过 500 万元。

12.深化政银企合作。各市要联合相关金融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等,建立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支持文旅康养企业发展的联动工作渠道,推动普惠金融、养老金融、特色金融在文旅康养领域运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促进文旅康养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优先支持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重点项目。鼓励金融机构以文旅康养项目主体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和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抵押、质押,提供信贷支持,满足康养项目多样化融资需求。

13.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文旅康养领域,鼓励社会资本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合作,促进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开透明、开放包容,依法合规、防范风险”的原则,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资发展各类文旅康养产业机构和项目。

五、优化服务强化宣传

14.打响“旅游满意在山西”品牌。持续完善文旅康养基础设施,打造优质旅游软环境。进一步完善要素、提升服务、优化品质,真正让消费者吃得讲究、住得舒适、行得顺畅、游得开心、购得痛快、玩得尽兴。加强安全、服务、环境治理,大力提升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水平,推进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守牢旅游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底线。

15.用足用好活动平台。举办康养产业大会,提升“华夏古文明 山西好风光”“康养山西夏养山西”品牌影响力。支持各市因地制宜举办文旅康养主题节会展示等活动。积极利用数字技术、头部新媒体,用内容、事件、话题营销等手段直达客群,面向重点地区、重点客群精准宣推。

16.做好行业宣传引导。依托我省各市与周边省市和重要客源地协作机制,深化区域合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开展推介活动,吸引游客来我省旅居养生、消夏避暑。运用各类宣传媒介,选取一批建设成效明显的文旅康养集聚区、示范区,开展文旅康养典型案例宣传,复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对标志性项目形成连续性深度宣传,营造浓厚发展氛围。

六、提升保障狠抓落实

17.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将加快文旅康养集聚区、示范区建设作为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明确时间节点、部署重点任务、建立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估,做到工作项目化、清单化、精细化。

18.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文旅康养奖补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各市结合实际制定资金奖补政策,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文旅康养设施,有效发挥文旅康养集聚区、示范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持续加大政策集成创新和支持力度,鼓励各市出台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具体支持政策,注重政策协同,集聚政策合力,抓好政策落实,促进文旅康养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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