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公众号:老张聊文旅,作者:张君
各地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金字招牌是好事,也顺应了我国大众旅游度假时代的发展趋势,但各地在决策是否开展创建工作前一定要做好三个方面的研究和评估:第一,做好相似案例的网络调查和实地考察,评估自身创建基础;第二,对照度假区标准的必备条件,判断自身情况是否满足要求;第三,注重度假区主题特色和相关规模化产品及业态集聚区的打造。做好以上三个方面的研究评估,才能理性决策,避免盲目跟风,走弯路,骑虎难下。
随着我们的人均GDP迈入1万美元大关,大众度假崛起,很多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也看到了度假趋势和市场需求,逐渐掀起了申报度假区的热潮。据统计,2023年一年全国申报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单位就多达42家。预计,2024年这个数据还将进一步增加。但由于名额有限,每个省每年最多限报两家,所以申报单位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由此也为第三方服务机构带来了商机——从网上相关招标信息来看,申报服务费用动辄几百万(一笔不小的开支)。因此,在申报前做好研究判断,保证创建前景的确定性再做是否启动创建工作的决策就显得十分必要。
根据笔者这几年的创建辅导工作经验,一个度假区在创建工作启动前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调查研究,再决定是否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一)做好相似案例的网络调查和实地考察,评估自身创建基础
度假区主要负责人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应带队前往省内外较为知名且与度假区自身资源环境类似的已经取得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荣誉,或者正在创建及拟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度假区进行实地考察,将别家的度假区与自家的做一个感觉上的对比分析,掂量掂量自己是否具备创建资格和实力。同时,向过来人请教创建的整个过程,请他们分享创建工作的得与失,全方位了解创建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关键点。另外,由于时间所限,不可能每一家值得借鉴的度假区都要去到现场,因此,还要在网络上尽可能多地查找相关资料,将本度假区与更多的类似度假区案例进行对比分析,进一步判断自身的基础和实力。
(二)对照度假区标准的必备条件,判断自身情况是否满足要求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GB/T 26358-2022)的评价细则有两个,其中细则一下面又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必备条件,第二部分是资源环境和度假产品基础评价,前者是入门资格要求,只有第一部分满足了,后面的评价才有意义,所以一定要重视必备条件的分析。必备条件一共有10条,需要重点关注的有2、3、6、7、9条,其中最为关键的是2、3、6条,因为第7条说的是住宿规模和品质,这是最基本的也是很客观的,如果连这个也满足不了,就不用考虑创建的事了;第9条说的是运营管理和体制机制的事情,这个只要当地政府支持就比较容易解决,所以确定性也比较强。而如果其他三条有问题,比较难以解决,需要很强的技巧。第2条又是重中之重,因为涉及到生态环保问题,涉及到建设用地问题。很多度假区建得不错,但大量项目的建设用地有问题——或手续不全或土地性质不符合规定等,就难以拿到自然资源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也就无法申报,这是刚性标准条件。第3条很关键,不是因为面积大小问题(因为5平方公里这个数字很容易实现,很多申报单位都是几十上百平方公里的面积),而是因为边界是否清晰的问题,或者如何通过巧妙的边界划定规避涉及第2条碰到的生态红线问题和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就很关键。据笔者经验,度假区创建范围的确定往往是后续所有工作的起点和基础,由于范围没确定好,草率推进后续的规划等申报材料编制以及整改提升工作,造成大量工作反复甚至做无用功的案例不在少数。第6条较为关键,是因为很多人对这一条有误判,认为自家度假区内房地产太多,就主动放弃申报,这样是不明智的。因为一个好的度假区往往会有房地产项目,而且是高端房地产项目,因为好的资源环境一定是人们向往的居住生活空间,没有房地产反倒不合常理,关键是如何理解这个要求。首先,对于“用于产权出售的房地产”这句表述要有准确理解,例如回迁房就不会被归入用于产权出售的房地产,再例如,卖出去的房子如果用来返租成为承担度假区住宿功能的酒店式公寓,也不能归入房地产面积,反而要归入度假区旅游接待设施面积;其次,如果度假区内房地产实在太多,那么也可以通过合理划定范围,将“多余”的房地产项目划到度假区之外;最后,旅游接待设施的统计也可以把一些临时性的业态设施算进来,例如帐篷、房车、集装箱等形式的产品和业态设施。
(三)注重度假区主题特色和相关规模化产品及业态集聚区的打造
为什么度假区要突出主题特色,要体现其主题特色产品和业态的规模化打造?一是因为一个具有鲜明主题特色的度假区能够给人留下更深的印象并使其在竞争候选者名单中脱颖而出,比如,今年被评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浙江湖州吴兴西塞山旅游度假区,一听名字头脑中就立刻想到了“西塞山前白鹭飞”这首诗,然后“桃花流水鳜鱼肥”“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等一系列的场景就浮现在眼前,仅从名字上就把度假区的主题特色表达清楚了;再例如成都的西岭雪山-花水湾旅游度假区,名字起得也很巧妙,将杜甫的着名诗句“窗含西岭千秋雪”的关键字嵌入进来,让人很快就记住了名字,若仅仅是“花水湾”三个字就没有这么强的效果。第二,需要规模化的产品和业态集聚区,就是很多度假区虽然从对标上看,度假产品和业态其实挺丰富,满足标准要求并不难,但由于这些产品和业态在空间上很分散,没有2-3处让人集中游玩的区域导致人们很难形成“度假区可玩的项目很多”这种印象,从而降低专家对于这一部分的评价结果,这一部分其实很重要,仅次于住宿设施,甚至在目前这种国情下比酒店还要受到重视,所以让度假产品和业态相对集中分布很关键。可能大家都有种感觉,如果一个度假区哪怕有一个大型的主题乐园,例如欢乐谷或方特,那么其在度假产品和吸引力这一项的得分就会很高,很容易通过专家现场验收。比如,去年上榜的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迪士尼乐园;再比如桂林雁山旅游度假区,若不是融创文旅城的大型主题乐园,则很难满足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条件。
总之,各地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金字招牌是好事,也顺应了我国大众旅游度假时代的发展趋势,但各地在决策是否开展创建工作前一定要做好研究和评估,理性决策,避免盲目跟风,走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投入损失。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