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民政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政府《关于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重大文旅康养项目建设,进一步推动我省文旅康养产业深度融合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 2023 - 2024 年度山西省重大文旅康养项目建设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列入省政府 2023 年重点工程文旅康养项目名单中的重大文旅康养项目。
旅游景区 “9+13” 梯次打造计划中的重大文旅康养项目。
上述项目需由经营主体组织实施,且在建设期内取得一年期以上贷款。
二、申报主体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拥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产权关系明晰、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会计信用良好,纳税信用等级 B 级及以上,近 3 年无违法违规经营和税收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建设审批文件齐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批复、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
申报项目真实,对文旅康养产业提升起到良好作用,具备较强的可持续性,对产业带动作用明显,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项目在入选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名单、旅游景区 “9+13” 梯次打造计划后,项目单位在银行获得文旅康养产业项目贷款,且能提供 2023 年 7 月 1 日 - 2024 年 6 月 30 日期间内,支付 1 年利息的付息凭证。
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占项目投资额的比例不低于 30% ,以确保项目具备一定的资金保障和抗风险能力。
四、贴息标准
本次贷款贴息补助是指对项目单位(经营主体)在项目建设期内取得的一年期及以上贷款,按项目贷款合同确定的贷款额和申报年度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50% 予以贴息支持。同一企业年度贴息额度不超过 500 万元,按照工程推进情况,同一项目最高可支持 2 年。贴息方式为先付后贴,即对项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已支付的利息进行补贴。
五、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填写《山西省重大文旅康养项目建设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请表》,并附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审批文件、贷款合同、付息凭证、企业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市文化和旅游局、民政局、财政局初审同意后,联合行文上报至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
审核评估: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重点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带动作用以及贷款贴息的合理性等。
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确定为贴息补助对象。
资金下达:山西省财政厅根据公示结果,将贴息补助资金下达至各市财政局,由各市财政局拨付至项目单位。项目单位收到贴息资金后,应按照相关财务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并专项用于项目建设。
六、监督管理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民政局、财政局要加强对申报项目的跟踪管理,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贴息资金专款专用。
获得贴息补助的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内容组织项目实施,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和贷款用途。如发现项目单位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贴息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追回已拨付的贴息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将不定期对贴息项目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贴息政策落实到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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