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引客人晋旅行社奖励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引客入晋旅行社奖励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引客入晋旅行社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做好本地区旅行社奖励的申报组织工作,及时通知辖区内旅行社对照《引客入晋旅行社奖励办法》(晋文旅发〔2021〕42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及《引客入晋旅行社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晋文旅发〔2021〕8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提前做好奖励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为确保奖励审核顺利进行,各家旅行社要严谨细致做好奖励申报资料自检工作,严格按照《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要求整理、汇总奖励申报资料。资料一次性提交,不再补报,提交资料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旅行社要规范业务档案,统一编号,统一管理,提交申报档案资料要严格按照奖励申报项目,做到一团一档案,一团一编号,并按照发生时间有序排列存放。归档文件材料应做到字迹工整、数字准确、图样清晰、签字盖章,签章时要将印章盖在文字上,避免盖在空白处。
二是旅行社提供游客名单应与团队派团单人员相符,确因特殊情况数量有差异的,资料中应作出情况说明并盖章确认
三是组团社与地接社委托合同的行程中应注明具体出发时间、线路、景点、游玩项目和各景点停留时间及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信息和相应标准,协议应有双方旅行社签章
四是旅行社应提供酒店入住协议、订房确认单、住宿发票、住宿结算单据或挂账单等申报材料,酒店确认件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住宿票据务必真实有效,多团集中开具发票的应附团队清单,并注明所包含团队编号、人数、房间数量、住宿日期等相关信息。
五是旅行社应租用有旅游运营资质且安检手续齐备的运输车辆,提交租车协议应一车一合同。详实准确提供车型、车辆号牌、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临时变更车辆及司机的需提供租车公司的变更盖章确认件。
六是旅行社派团单(附导游证件照)、导游带团日志、导游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和旅游服务质量监督表等务必按要求填写完整,客观反映团队的真实情况。
三、各家旅行社申报奖励前,务必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合中进行自查,有失信记录的,自动放弃奖励申报资格。并提交无失信纪录承诺。
四、根据《实施细则》“所有申报奖励团队信息须录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未录入系统的团队作无效团队处理,不予奖励”。请各申报旅行社务必按时录入,并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坚决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审核中经核实发现任何编造虚假团队信息申报奖励的行为,本次申报不予奖励,并记录在册
联系人:王伟电话:0351-7321383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