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推进全省A级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政策法规 劲旅网 2025-04-12 11:12:55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推进全省A级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旅游,深化“互联网+旅游”以数字智慧赋能我省A级景区建设,推动我省景区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发展,丰富场景业态,创新产品体系,拓展消费空间,提升景区体验,不断增强我省景区智慧化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现就推进全省A级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积极推进全省A级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旅游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互联网+旅游”,以提升便利度和改善服务体验为导向,推动智慧旅游公共服务模式创新,打造一批智慧化示范景区。到“十四五”末,全省A级旅游景区数字展示合理,智慧服务完善,数字产品多元,场景应用丰富,4A级以上景区基本实现智慧化转型升级。
 
二、建设原则

(一)景区智慧化建设应遵循因地制宜、因需建设的原则。结合景区的区位、资源、业务和客流特征科学统筹和设计,合理规划,强化设施设备和技术手段的实用性与有效性,要切实通过景区智慧化建设丰富游客体验,节约管理成本,提升景区运维效能 。
 
(二)景区智慧化建设应遵循分步实施的原则。应在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开放要求,强化景区流量管控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景区智慧管理体系,丰富景区体验场景,探索现代科技在景区的深度应用。
 
(三)景区智慧化建设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要将安全发展放在首位,提升应急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落实旅游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实施等级保护,预留数据接口,同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相关平台实现对接,按照要求及时推送、交换、共享相关信息
 
三、建设内容
 
(一)景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包含景区宽带网络、无线宽带、5G移动信号覆盖、视频监控接入、广播系统、物联智能设施等。
 
(二)景区智慧管理。包含车辆管理、客流管理、环境监测及安全管理、运行检测及应急智慧调度、景区办公自动化等
 
(三)景区智慧服务。包含在线信息服务、数字信息发布线上预约平台建设、售检票服务、智慧导游、智慧导览、电子结算、智慧体验中心、智慧场景应用、咨询投诉及救援服务。
 
(四)景区智慧营销。包括景区网络宣传、在线交易、线上分销、大数据分析、舆情应对与管理、客流分析等。
 
(五)景区信息安全。包含信息安全、运维保障、系统等级保护等。
 
四、开展智慧景区创建
 
(一)推荐范围
 
省内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
 
(二)推荐名额
 
各市要严格对照推荐条件,推荐数量不超过3家。推荐景区按照优先顺序排序
 
(三)推荐要求
 
1.各市组织属地A级旅游景区按照前文所述建设内容和《智慧景区建设指南》(DB14/T2512-2022)《智慧景区旅游服务规范》
 
(DB14/T2520-2022)推进景区智慧化建设,依据《山西省智慧景区建设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并排序。
 
2.景区依法依规管理经营,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来无重大旅游安全、生态环保责任事故,无重大意识形态、游客投诉事件。
 
(四)申报评定程序
 
评定程序依次为:初审推荐、省级审核、创建提升、检查评定、公示公告五个阶段。
 
1.创建申请由创建单位自愿提出,填写《山西省智慧景区创建申报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上报所在市文旅局进行推荐性审核。各市文旅局接到创建单位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推荐审核意见,7月10日前报送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省文旅厅组织专家,对照建设内容及相关标准,对申报创建单位进行资料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形成山西省智慧景区预创建名单。
 
3.创建单位进入对标创建提升阶段,创建期为3个月,创建期间省文旅厅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赴创建单位进行指导,提升创建单位智慧化建设水平。
 
4.10月,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综合听取汇报、资料审核、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现场打分。
 
5.11月,省文化和旅游厅结合现场打分情况对申报单位智慧
 
化建设进行综合评议,形成智慧景区名单。研究通过后,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无问题的景区,批准为“山西省智慧景区”并发布公告,由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统一命名“山西省智慧景区”并授牌。
 
(五)申报材料
 
1.《山西省智慧景区创建申报书》(一式三份),各市文旅局初审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2.对照《山西省智慧景区建设评分细则》进行自评打分,并根据得分点准备情况说明和佐证材料,装印成册(一式三份);3.各市要严格初审推荐条件,择优确定推荐申报名单;要指导景区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质量;要对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申报材料请于7月10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报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子受理。
 
五、建设要求
 
(一)积极组织统筹协调,支持智慧景区建设。各地视情况成立智慧景区建设领导小组和景区信息化管理部门,推进智慧景区建设和本地平台整合工作。鼓励建立智慧景区专项建设资金引导机制和支撑计划,推动列入地方政策优惠、信贷支持和财政补贴项目。有计划地进行智慧景区信息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定期开展景区管理人员、业务人员的信息化培训工作。组织赴先进地区实地考察调研,学习成熟经验和先进做法,促进本地景区智慧化建设。
 
(二)有序安排保障落实,推进智慧景区建设。景区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制定智慧化建设规划,有明确和完善的智慧管理目标和量化指标,有科学有效的行动方案,安排专项建设资金、长期运维资金,安排专门的信息化协调员进行业务协同,确保景区智慧化工作各项措施落实,
 
(三)建立健全评估反馈机制,保障智慧景区建设。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考评”原则进行信息化建设,建立规划落实督查考评机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开展年度检查与跟踪评估,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导向作用,以评代管,以评促用,形成工作推进的良性循环。对评定为山西省智慧景区的创建单位,将进行公开发布。鼓励各级部门对被评定为山西省智慧景区的创建单位予以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扶持: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评论(0条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扫一扫,关注劲旅网官方微信号

或搜索“ctcnn1”

手机扫一扫,打开劲旅网手机站

随时掌握最新资讯

热 门

登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