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构和人员层面:2021年末,纳入统计范围的全国各类文化和旅游单位32.46万个,比上年末减少1.70万个;从业人员484.4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1.89万人。
在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层面,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分级分类指导,创新实施跨省旅游经营“熔断”机制,暂停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跨省团队旅游业务。动态调整文化和旅游场所开放政策,及时更新相关疫情防控指南,建立旅游热点防疫预报机制,强化事前预防和监督指导,认真做好文化和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助企纾困工作,延长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减税降费、稳岗就业等纾困政策实施期限,不断加大金融支持行业纾困力度,推动减免上网服务、娱乐场所文化事业建设费、网吧宽带费和卡拉OK版权费,推动保险替代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改革,成功解决卡拉OK领域长期存在的版权重复收费问题。
文化和旅游部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效能。简化跨地区巡演审批程序,统一各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标准,全面放开外商投资娱乐场所限制。政务服务“好差评”总体评价率12.52%,市场主体满意度99.86%。组织开展“不合理低价游”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公布首批等级旅游民宿和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持续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强化旅游不文明行为管理。稳步推进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三年行动计划。
2021年末,全国通过统计直报系统报送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9.10万家,从业人员151.14万人,营业收入13689.17亿元,营业利润1636.55亿元。其中,娱乐场所5.05万个,从业人员51.11万人,营业收入485.08亿元,营业利润30.13亿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0.18万个,从业人员20.15万人,营业收入169.21亿元。演出市场单位2.25万个,从业人员47.02万人,营业收入3643.26亿元,营业利润388.59亿元。艺术品经营机构0.61万个,从业人员2.05万人,营业收入89.96亿元,营业利润13.68亿元。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1.01万家,从业人员30.81万人,营业收入9301.65亿元,营业利润1227.20亿元。
2021年末,全国共有旅行社42432家。根据旅行社填报系统数据显示,全年全国旅行社营业收入1857.16亿元,营业利润-55.34亿元。
2021年末,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星级饭店管理系统中共有8771家星级饭店。根据填报系统数据显示,全年星级饭店营业收入1379.43亿元,平均房价334.95元/间夜,平均出租率41.8%。
在资源开发和利用层面,2021年末,全国共有A级景区14196个,从业人员157万人,全年接待总人数35.4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228.1亿元。
2021年,国内旅游总人次32.46亿,同比增长12.8%。国内旅游收入(旅游总消费)2.92万亿元,同比增长31.0%。
在资金投入层面,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落实文化和旅游部部门预算60.23亿元,落实中央补助地方转移支付资金46.71亿元。运用全覆盖审计、绩效管理等手段,提高资金资产使用管理效能。
2021年,全国文化和旅游事业费1132.88亿元,比上年增加44.62亿元,增长4.1%;全国人均文化和旅游事业费80.20元,比上年增加3.12元,增长4.0%。文化和旅游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0.46%,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
全国文化和旅游事业费中,县以上文化和旅游事业费506.36亿元,占44.7%,比重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县及县以下文化和旅游事业费626.52亿元,占55.3%,比重提高了1.3个百分点。东部地区文化和旅游事业费526.36亿元,占46.5%,比重提高了1.4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文化和旅游事业费283.38亿元,占25.0%,比重提高了0.2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文化和旅游事业费292.62亿元,占25.8%,比重降低了1.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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