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省内外相关企业:
为实现将吉林省旅游业打造成万亿级产业的总体目标,推动全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省文旅厅制定了《吉林省“引客入吉”和文旅项目招商政策》,现予印发。
附件:吉林省“引客入吉”和文旅项目招商政策.doc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6月12日
附件1
吉林省“引客入吉”和文旅项目招商政策
一、深化“引客入吉”
安排15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引客入吉”计划,政策执行时间为到2023年12月底,对招徕游客入吉、旅游包机、旅游专列的省内外旅行社给予奖补,奖补资金先到先得、发完即止。2024年-2025年比照执行。
1.给予招徕游客奖补。对旅行社组织招徕省外入吉游客(包括港、澳、台地区),在省内停留3天以上,6人(含)以上的旅行团,每名游客奖补300元。
2.给予旅游专列奖补。对旅行社通过专列(停靠在省内火车站)方式,一次性组织300人(含)以上,在省内停留3天以上的青少年研学旅行团,给予每列次奖补6000元。
3.给予旅游包机奖补。对旅行社组织国内客源地至长春、长白山旅游包机,切位100座(含)以上航班,每个往返给予1万元奖补;对切位高于40座(含)低于100座的航班,每个往返给予5000元奖补。对国际旅游包机,航程在2000公里以内,客源地包机每个往返最高补助2万元;航程在2001公里以上,客源地包机每个往返最高补助4万元。与航空公司合作推出“百架包机计划”,通过给予航空公司补贴的方式,降低航空出行成本。
二、推进项目建设(2023年-2025年)
4.给予建设项目奖补。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价款)5000万(含)—1亿元的旅游招商项目,在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一次性奖补200万元;新建投资1亿(含)—5亿元的,在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新建投资5亿元(含)以上的,在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一次性奖补800万元。
5.给予项目贷款贴息。项目贴息实行年度连续补贴支持方式(不含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实际发生利息额的50%,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同一单位同一项目获得贴息总额不超过800万元。
三、加强要素保障
6.优先保障土地供给。对符合规定的旅游招商项目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经招商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同意,土地出让金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分期缴纳,首付按不低于出让价款的50%缴纳,余款1年内缴清。
7.拓宽资金供给渠道。加强银企对接,利用好文旅产业投融资大会平台,引导和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对重点旅游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商业银行为旅游项目建设提供中长期稳定资金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注册发行企业债券。
8.实施项目直通车服务。发挥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作用,对重大旅游项目建立直通车服务机制,成立省政府领导包保工作专班,坚持“一企一策、一事一议”,为项目提供“进现场、送服务、讲政策、解难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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