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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昕+华住会:不只是一次“代言”
    “铂金会员”许昕的到来,也意味着华住会正在悄然开启新征程。   01   7月20日,上海虹桥机场到达区,一块块新广告牌引来诸多旅客注意。   乒乓球世界冠军许昕,眼神紧盯前方,感觉下一秒就要出招必杀。  
     
    但场景却是酒店?他的身侧还紧跟着一句话:
     
    我是华住会铂金会员@许昕,我爱住华住会旗下酒店。
     
    这看似再正常不过的广告牌,却让不少常年飞行的人从中嗅出新变化。
     
    上海虹桥机场到达区,是国内顶流机场里最黄金的广告位之一。
     
    这里常年被国际奢侈品牌“占据”。
     
    只不过这一次,黄金广告位的主角换成了中国本土酒店会员品牌:华住会。
     
    不仅如此。
     
    两年前,许昕还是洲际酒店集团旗下品牌的代言人。
     
    国际酒店集团挑选代言人的标准是出了名的苛刻。
     
    身为世界乒坛顶尖选手的许昕,对于代言品牌的选择同样有着极高的标准。
     
    然而这一次,人气依旧极旺的许昕却成了华住会的 “会员代表”。
     
    当这两大变化叠加在一起,所释放出的行业信号就非常值得玩味。
     
    02
     
    劲旅君想起一件小事。
     
    有西北老家的朋友,此前找劲旅君推荐旅行时靠谱酒店,我顺手把华住会推过去。
     
    这位朋友在华住会APP里翻半天后,惊讶来一句:
     
    原来华住会不只有汉庭、全季,还有花间堂、施柏阁、城际、水晶、桔子、美居等这么多品牌啊?!
     
    其实很多人都没意识到,华住会已经不是十几年前那个华住会了。
     
    社交媒体上流传一个有趣的说法:
     
    华住会用20年时间,给所有中国人的出行打造了一份“人生旅程地图”。
     
    大学时代的你住汉庭,干净舒服还哪儿都有;初入职场的你住全季,东方美学很对味;上班累了你出去旅行、躺平,住个桔子,心情就很明媚;高频出差的你选城际,德式商务、效率拉满;步入婚姻的你住花间堂,二人蜜月或者家庭出游,度假氛围感拉满;还有欧洲豪牌施柏阁,去德国也住得很有排面……
     
    如今华住集团旗下拥有 30 余个酒店品牌,完整覆盖国民、中档、高档、奢华、旅居全住宿品类,且每个价位段都有具备市场竞争力的标杆产品。
     
    华住会在“覆盖度”上的变化更直观。
     
    截至2026年3月31日,华住集团全球在营酒店 13215 家,覆盖 21 个国家、1300多个城市,拥有1303563间在营客房。美国《HOTELS》杂志发布的2025全球酒店集团榜单显示,华住集团位列全球第四,而在其全球酒店品牌50强榜中,华住集团旗下「全季酒店」与「汉庭酒店」分列第一、第二。
     
    而且这两年,国内舆论场还在逐渐形成一个新共识:
     
    老牌高星酒店,开始干不过“全季们”了。
     
    不但装修老旧、风格过时,而且就连引以为傲的服务也逐渐拉胯,唯独价格居高不下。
     
    反观全季,一边全新装修的门店持续开业,一边服务卷到极致:房间里永不停续的瓶装水、越来越好吃的早餐、穿梭不息的机器人、高效运转的洗衣房、特色鲜明的品牌人文活动等,吸引了大批新拥趸。
     
    不夸张的说,在全球酒店市场,华住会或许还比不过万豪、希尔顿、洲际们,至少在中国这个全球最大的市场,华住会已经有了与之坐一桌的资格。
     
    03
     
    大家是否注意到,许昕在华住会的头衔并不是“代言人”,而是“会员”。
     
    这两个词看似大同小异,却存在本质区别。
     
    品牌邀约明星,标准操作都是“代言人”模式:
     
    品牌掏钱、明星宣传,吸引消费者下单。
     
    这套模式的底层逻辑是“爱屋及乌”,即消费者因为喜欢明星进而喜欢品牌。
     
     
    但近几年传统代言模式的转化效率持续走低,当下年轻人看到明星代言,第一反应大多是商业合作行为,不再盲目信任。
     
    或许华住会早已意识到这一点,所以广告上许昕的身份不是“代言人”,而是“会员”。
     
    这意味着,许昕的身份首先是华住会的忠实用户——铂金会员。
     
    这就把作为名人的许昕和普通消费者拉到同一维度,不是名人给消费者安利某个企业品牌,而是许昕和消费者,在住酒店这件事上,共同选择了华住会。
     
    两者拥有同样的身份归属,品牌选择或许有所不同,但身份是平等的。
     
    许昕这个“会员”的背后,有3亿+华住会会员强力支撑。有很多像许昕一样的各领域佼佼者,也有中国大多数为生活奔波的奋斗者。14亿中国人中,有近1/4都是华住会的会员。
     
    这可不是通过OTA等第三方渠道凑出来的,而是实打实通过自有渠道一步步积攒出来的实在家底,是真正的“自来水”。
     
    华住会也由此搭建起全新品牌叙事逻辑:
     
    不再是名人单向为品牌“代言”,而是以忠实用户身份融入会员体系。
     
    这是华住会这次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操作。
     
    04
     
    在劲旅君看来,“铂金会员”许昕的到来,也意味着华住会正在悄然开启新征程。
     
    万豪用百年沉淀,让“万豪旅享家”成为高端出行身份符号;洲际历经半世纪打磨,铸就“IHG 优悦会”的会员优越感。
     
     

     
    过去10年,华住会完成了在品牌梯队和门店规模上的跨越,但品牌全球影响力的打造才刚刚开始。
     
    华住会需要多久,才能在消费者心中从一个订酒店的APP,一个会员俱乐部,变成一个无处不在的旅程陪伴、一种身份的认同感?
     
    许昕的选择或许就是一个信号。
     
    至于行业信号的背后,相信消费者心里自有判断。

    2026-07-23 14:35

  • 京东旅行发布游艇业务招商岗招聘公告
    京东旅行日前发布一则招聘信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游艇业务招商岗”人才。   根据岗位职责,该职位要求候选人熟悉欧美、东南亚及国内游艇行业运行规则,能够独立完成业务线方向布局和规划;需具备站高一级洞察业务机会的能力,对公司相关战略和行业资源生态有完整和深入的理解;善于整合内外部资源并推动业务机制创新;积极拓展外部销售及合作渠道,建设合作体系并协同合作伙伴关系;同时,需熟知游艇行业服务体系所有细节,并对服务体系建设有独到见解。   在任职要求方面,应聘者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管理经验,游艇行业从业超过10年,且每段工作经历大于3年。此外,要求熟悉游艇产品销售渠道,有较强的商家及渠道拓展能力;具备突破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思维清晰,善于沟通和协作。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者,可将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zhangyihong5@jd.com。

    2026-07-23 14:22

  • 暑期研学游“听讲式逛景区”腻了?同程旅行x成都文旅以新玩法“俘获”游客的心
    进入7月下旬,暑期研学游迎来黄金期。当“听讲式逛景区”不再是唯一选项,一种自由探索、沉浸式体验的研学新玩法正悄然走红。   7月22日,同程旅行与成都文旅局联合推出的“少必入川 丞相助我”研学活动专属五款国风限定典藏纪念票正式面向游客开放申领,游客沿成都城市人文路线集齐六枚打卡锦囊即可任意挑选一款领取。同程旅行数据显示,纪念票开放申领3小时内,成都博物馆、武侯祠、杜甫草堂等多个文博打卡点位搜索热度显著攀升,环比前一周上涨超116%。       典藏纪念票的上线只是一个切口,背后是同程旅行与成都文旅在城市研学IP打造上的创新性摸索。据悉,“少必入川 丞相助我”研学活动以全国青年学子、亲子家庭为目标客群,把一座城市的文化拆解成可探索的任务、可收藏的记忆,让游客在自由行走中完成一次深度的城市文化之旅。    
     
    具体而言,本次活动联合成都市文旅局及下属三大馆成都博物馆、杜甫草堂、武侯祠打造全城沉浸式文旅体验,基于同程旅行AI伴游小程序,设计用户打卡动线。同时,以“线上解锁任务、线下实景闯关、全程拆解锦囊、步步解锁福利” 为核心玩法,锦囊中包含成都酒店满减红包、杜甫草堂和武侯祠免门票权益、AI导览权益、免预约权益、成都观影券、成都打车券等丰富权益,让每一次文化打卡都能兑换成实实在在的出行便利。目前,活动已正式官宣上线,预计将持续至今年8月31日,游客通过活动二维码或者在同程旅行APP/小程序搜索“伴游成都”、“马上入川”、“乐游成都”等任一关键词,即可进入活动专题页面进行参与。
     
    每年暑期,研学游都是亲子家庭“寓教于游”的刚需选择,也是旅游市场最活跃的细分赛道之一。同程旅行数据显示,截至7月22日,平台上“研学游”相关旅行产品预订热度同比去年增长超38%,其中,5-7天中长线研学产品预订占比较为突出。从目的地流向来看,成都、西安、南京、洛阳、北京等历史人文型城市热度靠前,相关机票、酒店预订热度同比增幅超45%。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市面上不少研学产品停留在“景点+讲解”的传统模式,这类产品作为市场主流满足了基础需求,但用户对“沉浸感”和“自主探索”的深层期待尚未被完全满足。同程旅行与成都文旅这套打法的差异化在于,它依托同程旅行平台优势和成都市丰富文旅资源,把整个城市变成了一座没有围墙的“研学现场”——开锦囊、做任务、集打卡、换纪念票,用轻量化游戏机制取代固定团队和标准讲解。
     
    “这种‘无痕式研学’更接近研学的本质,让学习在行走中自然发生。”上述观察人士认为,当研学成为自由行本身的一部分,家长的决策门槛和孩子的接受门槛都在同步降低。
     
    据了解,本次活动专属的五款国风限定典藏纪念票取材于成都博物馆、武侯祠、杜甫草堂三大文化地标,以水墨手绘的国风形式创作。游客在线上小程序集齐六枚锦囊,能够自由挑选五款纪念票中任意一款领取,无需整套兑换。这种方式赋予了游客充分的选择权,可以根据自己的游览体验,挑选最契合内心感受的藏品,让旅行纪念更具专属感。
     
    同程旅行目的地事业部副总经理鲁延阁表示,这次活动的真正价值,在于把“城市研学”从一个产品概念变成了一套可落地的用户参与机制——当游客在自由行走中主动解锁任务、收集记忆、兑换专属体验时,文化的传递便不再依赖单向讲解,而是内化于每一次自主探索的选择之中。这既是研学游从“被动听讲”走向“主动发现”的一次产品升维,也是目的地从“短期曝光”转向“长期价值共建”的一次模式探索。
     
    后续,双方还将持续深挖本土历史底蕴,打造更多年轻化、沉浸式、有收藏价值的文旅产品,用新潮的传播方式,向外讲好成都的三国故事与天府文化。
     
  • 2026-07-22 19:47

  • 苏州夕阳红国旅爆雷 涉案金额达千万
    7月21日,成立于2008年的苏州夕阳红国际旅行社资金链断裂爆雷,企业负责人黄某已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旅行社先推出低价旅游套餐吸引老人,初期99元可不限次参与国内游,后续逐步缩减出游次数。在此基础上,企业推出充值优惠活动,设置多档充值方案,并宣称资金可退还,承诺最高约20%年化收益,大量老年市民投入积蓄,涉案金额达千万级别。   大量预付团费、参与充值的老年消费者面临行程无法兑现、资金难以追回的困境。目前警方正在登记受损游客信息,推进案件侦办工作。

    2026-07-22 18:14

  • 机器狗亮相泰山景区
    近日,多只四足机器狗在泰山景区投入垃圾清运测试工作,吸引众多游客驻足观看。这些机器狗身背垃圾篓,沿盘道上下穿梭,可携带近30公斤物品,续航能力达4至6小时。   泰山主峰海拔超1500米,部分路段坡陡路窄,清洁工人每日需肩挑手提大量垃圾下山,劳动强度极大。机器狗具备出色平衡能力,能够轻松爬坡越坎,成为环卫工人的得力帮手。   测试期间,机器狗还会提醒游客不要乱扔垃圾。景区工作人员表示,引入科技装备旨在减轻人力负担,提高垃圾清理效率。

    2026-07-22 17:06

  • 印尼巨浪击沉游轮 中国游客乘筏漂流获救
    当地时间4月15日下午,一艘载有30余名乘客的印尼观光游轮在巴厘岛附近海域突遇极端天气,被高达数米的巨浪击沉。船上游客包括多名中国公民。游轮倾覆后,乘客紧急登上两只救生筏,在海上漂流近5小时。   事发后,印尼海警联合附近渔船展开搜救。一名获救中国游客回忆,巨浪瞬间打碎船舷玻璃,大家相互搀扶爬上救生筏,靠着手机微弱光亮保持联系。漂流期间,部分游客出现脱水症状,但始终保持冷静。   最终,救生筏于当晚被过往货轮发现,所有遇险人员均被安全转移至巴厘岛港口。经检查,多数人仅为轻微擦伤,无生命危险。

    2026-07-22 16:33

  • 国际影星裴淳华领衔 全球创意先锋共聚2026翡叶群岛艺术节
    上海,2026年7月20日 - 第二届翡叶群岛艺术节将于8月13日至15日精彩回归,由马尔代夫柏典酒店与马尔代夫丽思卡尔顿酒店联袂呈现。今年,艺术节迎来更为盛大的国际嘉宾阵容,包括领衔嘉宾国际影星裴淳华(Rosamund Pike),耐力运动先锋 Milind Soman、DJ 兼音乐制作人 FS Green 以及国家地理探险者。他们携手来自全球的艺术家、星厨、设计师及创意先锋,呈现一场汇聚多元灵感的感官盛筵。       为期三天、跨越两座海岛的艺术盛会,围绕艺术、康养、美馔与自然交融的理念,顺应昼夜节律徐徐展开:从晨间身心焕活与海洋体验,到启发灵感的交流分享;从黄昏时分的举杯欢聚,到夜晚璀璨纷呈的精彩表演,为宾客打造一场沉浸式的感官之旅。   潮流风向标 Sean Wotherspoon:让艺术持续生长  
    全球瞩目的设计师 Sean Wotherspoon 将以潮流文化风向标的身份亮相2026翡叶群岛艺术节。凭借与 Nike、adidas、Porsche 及 Gap 等国际品牌的跨界合作,他不断拓展设计、时尚与可持续理念的边界。此次,他将把充满活力的创作语言带到翡叶群岛,并领衔一场融合艺术共创与海洋生态的艺术驻留计划。
     
     

     
    该计划以一座大型珊瑚框架艺术装置为核心。在 Sean 的带领下,宾客将在艺术节期间共同参与创作,完成这件不断生长的艺术作品。艺术节结束后,装置将沉入翡叶群岛潟湖,成为当地珊瑚修复计划的一部分,并随着珊瑚与海洋生物的栖息持续演化,见证艺术与自然共同生长。
     
    艺术节期间,Sean 还将于 Fari Artist Atelier 空间,推出翡叶群岛限定周边系列。
     
    Milind Soman携手iRunners:以奔跑联结自然
     
    耐力运动先锋并曾获印度全国游泳冠军运动员 Milind Soman,在过去三十年间不断拓展耐力运动的边界,不断探寻健康生活方式的可能性。
     
     

     
    艺术节期间,他将携手马尔代夫领先的跑步社群 iRunners,于 8 月 15 日开启5 公里及 10 公里的慈善环岛跑,邀请宾客在奔跑中与自然和彼此建立更深层的联结。
     
    艺术节与 iRunners 的合作也将联动其旗舰赛事——马尔代夫半程马拉松。自 2022 年创办以来,这项赛事吸引了来马尔代夫及世界各地的跑步爱好者齐聚马累,在印度洋的环绕下完成 21.1 公里的挑战。赛事志愿者、社区居民与来自世界各地的跑者共同营造的社群氛围,让整座城市在比赛日化作一场充满活力的共同庆典。每届赛事均响应珊瑚保护计划,2026 年赛事收益将用于支持 Villingili 珊瑚修复项目,让每一公里的奔跑,都成为守护这片海洋的一份行动。
     
    跨界灵感,共聚翡叶群岛
     
    本届翡叶群岛艺术节将迎来国际知名 DJ 及音乐制作人 FS Green。作为阿姆斯特丹最具代表性的音乐人之一,他自 15 岁开始创作音乐,并大胆融合嘻哈、电子乐、Afrobeats、Dancehall、House,以及 UK Bass、Jersey Club 等多元音乐风格,塑造出极具辨识度的音乐表达。FS Green曾荣获 State Awards“最佳制作人”及“最佳 DJ”双项大奖,并与 Mahalia、Blanco、Sevdaliza、Major Lazer 等国际音乐人合作,不断拓展不同音乐文化之间的边界。艺术节闭幕之夜,FS Green 将压轴出演,以充满律动的节拍点亮海岛夜晚,与宾客共享一场沉浸式音乐体验。
     
     
    与此同时,来自泰国的跨领域艺术家 NOTEP 也将加入本届艺术节。她以融合音乐、自然与叙事的沉浸式现场创作而备受关注,通过声音、空间与情感的交织,营造细腻而富有感染力的现场氛围。
     
    本届艺术节还将邀请国家地理探险家,引领宾客通过生态观察、故事讲述与自然保育,探寻自然世界的更多可能。艺术节将携手海龟保育机构 Olive Ridley Project,推出一系列围绕马尔代夫海洋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及海洋保育实践展开的探索体验,让宾客深入了解这片海域丰富而独特的自然生态,感受人与自然之间的深层联结。
     
    美馔与康养同样汇聚来自全球的创意力量。来自法国新派小酒馆 SENsation 的星厨 Samuel Lee,以及东京美食团队 WAGYUMAFIA 将分别呈现限定佳肴体验,以各自鲜明的风味语言诠释不同的餐饮理念。亚洲 50 佳酒吧排名第五的 Dry Wave Cocktail Studio 联袂 Michter's Whiskey,以风味与故事为线索,推出别具特色的鸡尾酒大师班。与此同时,来自 Sei Bellissimi 的 Danilo Pozone 也将呈现精选烈酒品鉴,与宾客分享不同风土孕育出的独特风味。
     
    作为艺术节健康合作伙伴,Wellness by Bamford 连续第二年回归,携手声音疗愈师 Stephanie Waxberg 与芳香疗法专家 Louise Riby,带来一系列融合声音疗愈、芳香疗法与身心平衡的康养项目。Noble Panacea 也将以长寿科学为灵感,分享关于健康、焕活与身心疗愈的全新视角。
     
    这些合作进一步诠释了翡叶群岛艺术节的愿景——打造超越娱乐本身的多元体验,鼓励宾客以更具意义的方式,与思想、志趣相投的伙伴与目的地展开交流。
     
    马尔代夫柏典酒店总经理 Anthony Gill 表示:“翡叶群岛艺术节始终围绕着好奇心而展开。我们希望汇聚跨领域嘉宾,以他们独特的实践与表达,启发新的思考与创意,并促成人与人之间更深层的交流与联结。”
     
    马尔代夫丽思卡尔顿酒店总经理 Oscar Postma 表示:“随着艺术节临近,各方期待也持续升温。今年精彩纷呈的活动内容已悉数就位,我们期待与宾客共同见证,迎接备受瞩目的翡叶群岛艺术节。”
     
     

  • 2026-07-21 18:33

  • “答谢游”变购物团,保险低价游成“坑老”陷阱
    399元淄博三日游、199元天津两日游……近年来,打着“保险公司回馈老客户”旗号的低价旅游悄然兴起,却屡屡演变为诱导购物、虚假宣传的消费陷阱。近日,文化和旅游部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多起涉及保险代理人违规组织旅游活动,多家知名保险企业被点名。   消费者反映,行程大半时间耗在购物门店,六天行程真正看风景的时间加起来不到一天。有老人花5000多元买了一套只值几十元的餐具,还有人在玉器城花数万元买玉镯,网上估价仅500至1000元。更有甚者,购物店上演“富二代卖金镶玉”双簧戏,演戏做局诱骗冲动消费。一旦客户消费不达标,还可能被扣留证件、取消餐宿甚至中途甩团。   保险公司、旅行社、购物店形成利益合谋——旅行社获客源和返佣,保险代理人获保费增长和回扣。而消费者维权时,保险公司、旅行社、购物店三方互相推诿。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已联合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警惕此类陷阱。

    2026-07-21 18:11

  • 共享单车集体调价,超半数相关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
    据金融时报消息,近期,美团单车、滴滴青桔、哈啰单车相继在北京等多个城市上调计费规则,三大平台不约而同地采取了“提高起步定价、拉长基础骑行时长”的组合策略:起步价从此前的1.5元/30分钟左右,普遍调整为1.88元至1.99元/60分钟。这成为共享单车行业近年来较大范围的一次集体调价。   共享单车此轮集体调价,被业内视为行业发展逻辑转变的一次集中体现。有业内人士分析,车辆采购与折旧、线下调度维修、合规运营的成本在层层叠加;与此同时,铝锭等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走高,进一步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这也是美团、滴滴青桔、哈啰三家在调价时机与调价逻辑上呈现出较高一致性的原因之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行业已进入存量竞争阶段。   企查查数据显示,截至7月15日,国内现存共享单车相关企业10.05万家。近十年共享单车相关企业注册量整体呈显著增长态势,2025年全年注册2.78万家相关企业,同比增长21.21%。截至目前,今年已注册1.37万家。存量方面,从注册资本分布来看,超半数企业为轻资产运营。注册资本100万元以内的企业占比高达56.21%。从地区分布来看,共享单车相关企业主要分布在华东地区,占比31.00%,远超其他地区。

    2026-07-21 18:09

  • 2026,导游已死
    这两天,有一位从业近10年的导游朋友A君,准备彻底转行了。   劲旅君对她的这一决定非常惊讶。   因为A君绝对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导游从业者。   她性格开朗、为人大方、能言善辩,不仅业务能力出众,讲解功底扎实,而且还是中英双语导游。   无论从哪个角度评判,A君都是导游行业拔尖的存在,如此优秀的人才怎么就突然要转行呢?  
    “这只是别人看到的表象罢了。”
     
    A君无奈道,自己之所以选择离开,不是吃不了苦,也不是受不了累,而是看清楚了一个残酷真相:
     
    国内旅游业已经不再需要导游这个角色。
     
    01
     
    “你知道吗,我7月至今尚未接到一个团。”
     
    A君表示,从5月开始,自己接团的数量就屈指可数。以往这个时间段,各个业务群里,旅行社找导游的信息铺天盖地,自己不愁没团带。
     
    然而今年一反常态,群里旅行社找导游的信息寥寥无几。
     
    偶尔冒出一条旅行社找导游的信息,自己还没来得及细看,就被其他导游秒抢。
     
    A君自嘲,以往她接团都要挑一挑,行程不好的团、客户难搞的团、价格太低的团、购物太多的团……自己根本不会接。
     
    但是今年,旅行社给什么团就接什么团,根本没空挑挑拣拣。
     
    导游行业现在内卷到什么程度?
     
    如果有成都的旅行社当天18点发布急活,需要一名导游19点在宽窄巷子临时带团,不到半个小时,一定会有导游出现在指定地点,而且不会有任何怨言。
     
    接到团的导游则狂卷价格和时间。
     
    原则上导游每天工作时长不超过8个小时,但现实中工作时间越来越长,费用越来越低。
     
    “我接的上一个团,一天费用只有400元,但工作时间超过12个小时,没有加班费。”A君笑言,前两年同样规格的团,自己一天费用至少600元,工作超时费另算。
     
    她向劲旅君透露,自己已经连续3个月,每月收入在5000元上下。
     
    “按照自己的能力和资历,我多少有点接受不了现在这个收入水平,既不足以养活我,又不能让我感受到职业尊严。”
     
    A君叹息,眼瞅着今年暑期很多旅行社业务惨淡,它们揽不到足够的游客组团,导游自然也就没有活干,与其坐吃等死,不如另谋出路。
     
    02
     
    旅游业不再需要导游,这是危言耸听吗?
     
    面对劲旅君的疑问,A君直白地反问:
     
    “你旅游会找导游吗?”
     
    劲旅君愣了一下后尴尬得摇摇头。
     
    为什么?
     
    因为导游能干的事,你全都能干。
     
    行程规划有AI辅助、交通住宿预订在OTA上轻车熟路、城市游览靠打车软件、吃喝玩乐有本地生活平台,就连导游最核心的景区讲解功能,如今也被各种线上免费讲解直接平替。
     
    在这种情况下,导游还有什么存在价值?
     
    更要命的是,过往这些年,导游与旅行社深度捆绑,主要靠着后者招揽的旅游团存活,如今旅行社的业务却开始垮了。
     
    劲旅君此前在《这个暑期,国内旅行社正在系统性崩盘》一文中就明确写过,今年暑期,国内90%的旅行社业务量暴跌。
     
    一边是国内旅游人次还在蹭蹭上涨,另一边是旅行社业务量崩盘。
     
    国内旅游业依然一片火热,但旅行社跟团游这个业务模式早已跟不上大众需求,顺带着让依附旅行社存活的导游也举步维艰。
     
    更致命的是,和旅行社一样,导游行业也存在严重供给过剩的问题。
     
    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8月,全国持有有效导游证人数约为65万。根据业内估算,其中在一线带团的导游约30至40万人。
     
    当越来越少的人找旅行社报团,当导游不再是大众旅游的必需品,这个职业的死亡就是命中注定。
     
    03
     
    2026,导游这个职业真的已经无可救药了吗?
     
    劲旅君采访了多位资深导游从业者,尽管大多数人都看衰自己从事的这个行业,但其中有一个观点获得了所有人认可:
     
    不是旅游业不再需要导游,而是旅游业不再需要传统导游。
     
    “传统导游”更像是一个“行程统筹”或者“行中服务员”,他们给游客提供的服务非常容易被替代,游客自己就能够高效完成。
     
    实际上,当下游客对于导游的需求依然存在,只不过他们更需要“新型导游”。
     
    “新型导游”必须具备不可替代的、游客无法自己完成的独家技能。
     
    哪些类型的导游有可能成为“新型导游”呢,例如:
     
    拥有稳定客源的导游。
     
    导游行业的“二八现象”非常明显。
     
    即便在今年导游行业一片惨淡的大背景下,依然有一批老导游带团不停,赚得盆满钵满。他们大多在行业深耕多年,有自己稳定的旅行社合作伙伴,大家甚至是利益共同体。
     
    这些旅行社接到的团只提供给合作的老导游,后者也非常清楚旅行社的习惯和需求,双方合作极度稳定,共同享用旅游业最丰厚的那块蛋糕。
     
    拥有独家技能的导游。
     
    最典型的就是外语导游,尤其是“中文+英文+小语种”的导游。
     
    如今“中文+英文”只是基础配置,这类双语导游市场一抓一大把,但是“中文+英文+小语种”的导游却极为稀缺,归根结底就是小语种学习门槛很高,这类人才供给非常有限,而随着国内入境游规模快速扩大,这类导游数量短期内无法实现爆发式增长,导致其成为行业香饽饽。
     
    以北京入境游市场为例,一名小语种导游旺季服务费高达1500-2500元/天,即便如此还是供不应求。
     
    拥有个人IP的导游。
     
    这是大家近两年最熟悉的导游破圈方式之一,一大批传统导游依靠“精湛的讲解功底+突出的个人魅力”成功打造出个人IP,让自己成为网红。
     
    小黑诸鸣、普陀山小帅、西安冰蛋、厦门阿波、泰山娟姐等,如今已经是全网拥有百万级、千万级粉丝的网红导游。
     
    游客热衷请他们当导游,不仅能够获得顶尖的讲解服务,还能获得其个人IP带来的溢价。毕竟找一位网红导游讲解,多少算是一个值得在朋友圈炫耀一下的事,提供的情绪价值满满。
     
    “拥有特殊才艺的导游,真的非常容易接团。”
     
    A君清楚记得,前两天有旅行社火急火燎找她,问会不会八段锦?
     
    原来有一个入境旅游团点名找会八段锦的导游带团。这些老外其实对中国功夫更感兴趣,但是很清楚在中国短短几天根本学不会几招。
     
    然而他们从TikTok上发现,中国年轻人现在都在练一种叫“八段锦”的新“中国功夫”,半个小时就能入门,而且稍加练习就能熟练上手,回国在朋友面前可以露一手,在社交媒体上也能收获一堆赞。
     
    “可惜我是真不会,白白错过这个机会。”
     
    A君苦笑,现在的行业逻辑非常清晰,如果你不是拥有稳定资源、不具有稀缺性、没有一技之长、也没有自己的IP,那基本没有在这个行业坚持的必要性,直接转行才是上上策。
     
    04
     
    劲旅君前两天撰写的《3名专职导游,卡死中国大半旅行社的脖子》一文,探讨了官方要求旅行社必须配备3名专职导游,但遭到旅行社和部分导游集体抵触的现象。
     
    国家出台这一政策,本意是为了保障导游群体的利益。
     
    但是旅行社拒绝养3名专职导游,因为目前导游根本无法给自己创造更多价值。
     
    有旅行社朋友提了一个有趣的观点:
     
    想要让旅行社真心实意养3名专职导游,除非这些导游是“导游+X”的人才,这个“X”可以是任何技能,只要能帮旅行社产生更多效益就行。
     
    问题在于,现在市场上80%的导游只是“传统导游”,没有任何“X”附加值。
     
    还在犹豫要不要继续坚持的老导游以及那些正在考虑要不要入行的新导游,这两类人必须考虑清楚,自己是否能够在未来1-2年内找到属于自己的“X”附加值?
     
    如果确定,请加入;如果不确定,尽早离开。
     
    2026年,随着旅行社行业的大洗牌,导游行业也必将迎来颠覆式重塑。
     
    这同样是一次漫长的行业出清,至少一半导游会被淘汰出局,剩下的才是这个行业真正的精英。
     
    “我感觉自己已经无力继续学习新技能了。”
     
    A君沉思半晌后表示,离开导游行业,虽有遗憾,并不后悔,或许在其他行业,能抓到新机遇。
     
    至于更多的导游朋友们,你们找到自己的“X”附加值了么?

    2026-07-21 10:04

  • 四川文旅各界与美团联合发布“美在四川”IP,助力文旅发展提质升级
    7月20日,美团联合四川省旅游协会在成都举办“美在四川”文旅合作品牌发布会。活动现场,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旅游协会、四川旅投集团与美团四方共同发布“美在四川”IP。这是美团“美在目的地”政企合作项目继江苏、新疆之后,落地的第三个省级合作目的地。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宋俊武、四川省旅游协会会长董李、四川旅投集团副总经理邹士勇、美团酒店旅行负责人李锦飞等共同出席,围绕四川文旅的体验升级、高质量发展等议题展开讨论。   美团酒店旅行负责人李锦飞在致辞中表示,目前游客的消费偏好正从消费景点转向消费生活方式。当旅行成为生活的延伸,如何让好资源转化为好产品、好产品产生好体验、好体验沉淀好口碑,对所有目的地来说都是一道必答题。“四川是中国最具辨识度的旅游目的地之一,美团将从文旅产业提质升级、旅游服务品质保障、旅游消费增量激活三个方向,助力四川文旅发展,我们希望让每一位入川的游客都能玩出当地味儿。”     ▲7月20日,“美在四川”IP正式发布,摄影:韩国伟  
    近期,美团App已上线“美在四川”活动专题页,用户搜索“美在四川”即可进入活动页面,领取1666元的“畅游四川”吃住玩券包,并可浏览当地酒店、景点和餐厅等优质文旅产品。后续,美团还将结合大熊猫、川茶、三星堆等文化符号,与四川各界开展特色跨界联名活动。
     
    在本次活动现场,美团还和四川省旅游协会共同发布了《2026年四川旅游消费发展报告》。数据显示,2025年四川文旅消费总额位列全国第四,2026年上半年跃居全国第三。其中,四川夜间文旅消费占比领跑全国,2026年上半年达67.3%,也就是说,超过2/3的文旅消费发生在夜幕降临之后。
     
    从消费人群来看,四川异地游客消费占比高达65.5%,34岁以下游客占比超过七成,同时50岁以上的游客正在快速增长。2026年上半年,四川旅游Top5客源地为广东、江苏、浙江、北京和云南。
     
    报告指出,越来越多赴川旅行的游客开始为品质和特色付费。数据显示,2026年上半年,四川多日游小团消费总额同比增长60%。住宿方面,品质住宿趋势明显,五星及豪华酒店订单量同比增长24%,四星级酒店同比增长19%,增速均快于经济型酒店。
     
    跨城串联游也成为入川游客的新选择。报告数据显示,成都至阿坝、成都至甘孜、乐山至成都、成都至绵阳、德阳至成都成为热门跨城路线,成都作为中转枢纽的角色日益突出。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旅游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也将成都列入全国旅游枢纽城市。
     
    此外,娱乐消费正成为四川文旅消费的新增长点。2025年,四川外省游客休闲娱乐消费额同比增长20.2%,高于餐饮和住宿消费增速。细分场景中,量贩式KTV、健身房等业态增速突出。游客不再仅满足于吃住,更追求沉浸式地融入当地的生活方式。
     
    美团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珺表示,在全国文旅消费竞争白热化的当下,四川不仅能把游客吸引来,更能让游客留下来、住下来、玩起来,消费结构正从“餐饮观光为主”向“吃住购娱全场景均衡化”转变。与此同时,四川文旅也存在更大的增长机会——当前81.3%的外省游客在四川仅到访一个城市,游客停留深度方面还有较大增长空间;游客正从“看景点”转向“过生活”,体验场景和服务口碑将成为下一阶段的重要增长点。
     
    在圆桌论坛环节,四川旅投集团产业发展部部长陈天科表示,四川文旅资源在全国是第一梯队,但也存在头部景区趋于饱和、中小景区引流难,景区、酒店、文创等业态链条融合不够,游客停留时间短、消费做不深等共性问题。“四川旅投希望在盘活存量资产、打造新消费业态方面,保持开放态度,和省内文旅企业合作,打通内部壁垒、整合资源,把旅行社引流、景区承接、酒店留客和在地消费串成一条链,不再单卖门票、单卖房间,而是输出整套度假产品。”
     
     
    ▲“创新共赢·挖掘四川文旅市场新增量”主题圆桌,摄影:韩国伟
     
    据悉,在出游场景下,用户的核心需求不是单个商品,而是“这个地方怎么玩”。数据显示,美团住宿用户中,65%会在同一行程中产生餐饮、景点等跨品类消费。基于这一洞察,美团推出了“目的地项目”,以目的地产品页为核心,将酒店、度假、门票、交通等品类串联成主题玩法,让用户看到一套完整的出行方案。目前,美团已推出“住+X”套餐模式,帮助商家解决同质化问题并带动整体生意增长。
     
    美团“美在目的地”项目相关负责人表示,“美在”取双重含义,既代表美团深耕生活服务的核心基因,也指向目的地本身蕴含的美食、美景、美宿和美好体验。“美在四川”的发布只是起点,未来美团将与四川文旅各界深度合作,帮助优质资源更高效地连接游客需求,让来四川的每一位游客,都能获得一站式的本地文旅新体验。
     

    2026-07-21 09:29

  • “买完演唱会门票,顺手把酒店订了!” 飞猪与大麦推出观演旅游预订服务
    为一场演唱会、一台戏剧表演而奔赴一个城市,来一场短途旅行,几乎已经成为今天最受人们喜爱的新兴旅行方式。7月20日,飞猪与大麦合作推出观演旅游预订功能,为已经在大麦APP内购买演出与赛事门票的消费者提供目的地旅游服务。即日起,消费者可以在大麦APP“跟着飞猪去旅行”专属界面预订酒店住宿,并在同一端内查看相关订单。机票、火车票、线路游等来自飞猪的旅游商品也即将上线。   去异地看演唱会,就近订酒店、查美食、找有特色的旅游体验,是必做的功课。近一个月来,“演唱会”相关内容在飞猪平台上的搜索热度同比去年大涨7.7倍。这次飞猪与大麦推出的新服务,能根据演艺活动的地理信息、演出时间等实际情况,推荐相关旅游预订服务,帮助消费者省去在各大地图APP、出行APP之间来回跳转搜攻略的麻烦,轻松下单精准行程。   例如,飞猪在为大麦的消费者推荐场馆周边酒店时,会将酒店到场馆的实际距离、酒店在演出当晚的价格、过往消费者评价一并展示。消费者如决定下单,还能领取额外优惠补贴。预订完成后,相关订单也将在大麦APP内展示,这意味着消费者无需跳转到额外的APP,就能查看这趟观演行程的全部订单。     图:消费者已可在大麦APP“跟着飞猪去旅行”界面预订酒店住宿服务  
    飞猪透露,“跟着演唱会去旅行”、“跟着戏剧去旅游”已成为今天文旅市场的潮流,飞猪希望为大麦的观演用户提供更加一体化、差异化的观演旅行服务,也希望把演艺活动所在地好玩、有特色的旅游体验介绍给更多游客,服务好和助力好“演艺+文旅”市场的高质量增长。
     
    据了解,随着文旅商体的深度融合,以及“为一场演出奔赴一座城”这一用户消费习惯的加速演进,大麦APP作为现实娱乐全场景生活方式入口,正在围绕用户真实观演场景,持续拓展产品功能与服务链路。大麦方面表示,随着飞猪产品能力的接入,消费者在购买了演出与赛事门票后可一键同步预订酒旅服务,获得更加丰富、便捷的一站式现实娱乐体验。

    2026-07-20 16:25

  • 劲旅锐评:众信旅游2025,营收68亿,赚700万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众信旅游,002707)2025年报显示,营业收入68.22亿元,同比+5.69%;归母净利润706万元,同比暴跌93.34%;扣非净利润7146万元,同比-32.0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1%。母公司未弥补亏损1.15亿元。     分业务看,三大核心业务毛利率全线下降。旅游批发收入50.28亿元+4.90%,毛利率10.91%,同比下降1.04个百分点.     旅游零售收入9.26亿元+24.13%,毛利率19.44%,同比下降2.40个百分点。
     
     
    整合营销收入8.40亿元-3.48%,毛利率6.98%,同比下降0.36个百分点。Q4单季归母净利-5996万元,前三季赚6701万,没能抵上一个淡季亏损。经营现金流净额1.98亿元同比-43.06%。
     
     
    利润结构方面,扣非7146万,归母却只有706万,中间差6440万。查非经常性损益,因税收、会计等法律调整一次性影响-7151万,这笔减值直接把利润吃光。
     
    68亿营收背后是庞大的采购成本,批发10.91%的毛利,每赚1块就要花9块采购,还要承担各种庞大的运营和财务成本。零售和整合营销毛利更高但体量太小,不足以改变整体结构。作为国内旅行社龙头企业,期待众信旅游2026能有更好的业绩表现。

    2026-07-20 10:58

  • 旅游行程单≠计划单≠确认单!
    我们在前文已分析过《旅游行程单》《导游计划单》《接待计划书》三者之间的关系。三者之间在行程内容和服务标准上确有相同之处,但在具体细节、价格费用和交易环节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从广义“旅游合同”的角度来看,行程内容和服务标准确实是《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同业接待合同》《导游劳务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用《旅游行程单》来代指《导游计划单》《接待计划书》,似乎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然而,从狭义“旅游合同”的角度来看,立足于《旅游法》对“旅游行程单”的法律定义——它只能是特指的、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的旅游合同组成部分,是旅游者签订《旅游服务合同》后,用以实现合同目的的载体。本文所讨论的,正是作为旅游合同组成部分的、狭义上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行程单》如此,《导游计划单》和《接待计划书》亦是如此——无论载体形式如何,其法律效力不应因纸质或电子而有所差异:   “纸质版”《旅游服务合同》与“电子版”《旅游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纸质版”《旅游同业接待合同》与“电子版”《旅游同业接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纸质版”《导游劳务协议》与“电子版”《导游劳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纸质版”《旅游行程单》与“电子版”《旅游行程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纸质版”《导游计划单》与“电子版”《导游计划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纸质版”《接待计划书》与“电子版”《接待计划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形式可以变迁,本质不曾变动——法律认的是内容,不是纸张,也不是屏幕。
     
    一、《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有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2019年4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6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出台,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企业和群众(以下称行政相对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巨大作用。国家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在线平台),推进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国标准统一、全流程网上办理,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并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一体化在线平台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和各地区政务服务平台组成。《电子签名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及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规定,共同构成了在线政务服务的法律框架:
     
    第八条 政务服务中使用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国家建立权威、规范、可信的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使用国家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制发的电子印章。
     
    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
     
    第十条 国家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
     
    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电子证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制作和管理电子证照,电子证照采用标准版式文档格式。
     
    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证照和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
     
    第十二条 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对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件进行规范管理,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以电子形式归档并向档案部门移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文件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和移交。
     
    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以及政务服务数据安全涉及电子认证、密码应用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二)电子印章,是指基于可信密码技术生成身份标识,以电子数据图形表现的印章。
     
    (三)电子证照,是指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证件、执照等电子文件。
     
    (四)电子档案,是指具有凭证、查考和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确立的是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同等法律效力”原则,而非“电子替代纸质”的强制原则。第八条至第十二条的核心表述均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等”意为并列、等价,而非替代、排他。第二条明确提出“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强调的是融合而非取代;第一条立法目的为“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强制排除线下选项反而可能减损便利,与立法目的相悖;第四条也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法基本原则要求在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以“在线”为由排除线下材料的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关于电子文件归档的规定,针对的是政务服务机构内部档案管理,而非行政相对人提交材料的方式,不应扩大解释为对提交方式的强制要求。总体而言,该规定确立的是“电子与纸质同等有效”,而非“电子必须、纸质无效”。
     
    综上所述,政务服务从线下走到线上,从实体到虚拟,从物理材料到电子材料,从纸质台账到电子台账,从行政相对人上门办理到行政部门在线办理,从物理空间距离到数字空间距离的缩短,从时间长短的变化,从效率到效益的提升,无疑为行政相对人、为老百姓、为企业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推动在线政务服务无疑是利国利民利企的大好事。政务服务部门观念的转变,经历了一个不短的时间。
     
    但是,在政务服务过程中,行政部门也不应该从不认可在线政务服务的一个极端,走到必须线上办理的另一个极端——要求行政相对人必须通过在线方式提供行政部门要求的管理资料和经营统计资料。行政部门自然是出于好心和便利,但在增加行政相对人义务和减损行政相对人权利时,涉及到企业的处罚和许可、强制措施时,是否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明文规定,采取更加灵活的、符合行政相对人实际情况的方式呢?毕竟对于民事主体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行政强制或行政处罚或行政许可,还是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不能只认在线服务而不认线下的合法合规合章、合情合理的形式吧?
     
    国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让政务服务从线下走到了线上,现在不能只认线上,不认线下。线下的方式只要是法律允许的范围就应当允许企业使用,如果法律有明确规定当然应当依法提供。比如,旅游合同、旅游行程单、导游计划单、接待计划书——不能说线下的纸质材料现在不能用,全得走线上处理。线上一体化服务当然是方便的,但是旅行社在线下使用这些依然是有其必要的,使用场景、条件、环境、对象、工具、技术、区域等原因是多样性的。即便是“为你好”式的好心好意,也符合社会发展趋势,但线下服务的这扇窗不应关掉,线下接待的这扇门不应关闭——好比景区门口,不能停掉线下售票窗口,要给老年人、儿童、优待人群、外宾和一些特殊情况留门留窗,做应急服务。
     
    二、从线上与线下合同效力角度来看: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的旅游合同、行程单、计划单、接待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及书面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传真、电传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电子签名法》第三条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
     
    (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3.《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七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适用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第四十八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在电子商务中推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结论:无论是电子版本还是纸质版本的旅游合同、行程单、计划单、接待计划书,只要符合相关法律的要求,就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就符合书面形式、原件形式的要求——不以是否打印出纸质实物、加盖印章为有效要件,也不会因为是生成的电子文件而无效。
     
    三、从旅游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角度来看:对旅游合同的形式,行程单、计划单及接待计划书的要求并没有线上线下之分,也没有电子纸质之别。
     
    1.《旅游法》:
     
    第五十七条 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第五十八条 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下列九项主要内容。
     
    第五十九条 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旅游行程单是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条 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的基本信息。旅行社依照本法规定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地接社的基本信息。安排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导游服务费用。
     
    第六十三条 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旅行社对组团社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第六十九条 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履行的,应当与地接社订立书面委托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向地接社提供与旅游者订立的包价旅游合同的副本,并向地接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地接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和委托合同提供服务。
     
    2.《旅行社条例》:
     
    第二十八条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旅行社的名称及其经营范围、地址、联系电话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二)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
     
    (三)签约地点和日期;
     
    (四)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五)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
     
    (六)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七)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八)旅游者应当交纳的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
     
    (九)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十)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十一)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
     
    (十二)违反合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十三)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六条 旅行社需要对旅游业务作出委托的,应当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并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确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三十七条 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应当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接受委托的旅行社不得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违约,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作出委托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作出委托的旅行社赔偿后,可以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追偿。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旅行社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同一旅游团队中,旅行社不得由于下列因素,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
     
    (一)旅游者拒绝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的;
     
    (二)旅游者存在的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但旅行社提供了与其他旅游者相比更多的服务,或者旅游者主动要求的除外。
     
    第四十条 旅行社需要将在旅游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业务作出委托的,应当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委托给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并签订委托接待合同。旅行社对接待旅游者的业务作出委托的,应当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将旅游目的地接受委托的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告知旅游者。
     
    第五十条 旅行社应当妥善保存《条例》规定的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各类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以备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查。前款所称的合同及文件、资料的保存期,应当不少于两年。旅行社不得向其他经营者或者个人,泄露旅游者因签订旅游合同提供的个人信息;超过保存期限的旅游者个人信息资料,应当妥善销毁。
     
    第五十三条 旅行社应当按年度将下列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在次年4月15日前,报送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一)旅行社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形式、出资人、员工人数、部门设置、分支机构、网络体系等;
     
    (二)旅行社的经营情况,包括营业收入、利税等;
     
    (三)旅行社组织接待情况,包括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的组织、接待人数等;
     
    (四)旅行社安全、质量、信誉情况,包括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认证认可和奖惩等。
     
    对前款资料中涉及旅行社商业秘密的内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二)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
     
    (三)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
     
    (四)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五)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4.《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在线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包价旅游服务的,应当依法与旅游者签订合同,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合同有关信息。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未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包价旅游合同有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除了“在线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包价旅游服务的,应当依法与旅游者签订合同,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合同有关信息”外,其他旅游法律法规及规章,并没有要求旅行社在日常经营中必须使用电子版本或纸质版本的行程单、计划单、接待计划书。即便《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要求旅行社应当按年度将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在次年4月15日前报送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即使要求旅行社经营统计资料应当保存2年,也不能说明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的旅游合同、行程单、计划单、接待计划书的效力有差别。以规章形式对在线旅游经营者同步填报全国旅游监管平台,该要求是否有足够的法律依据,也有待观察。
     
    四、关于导游委派凭证的法律分析:关于旅游行程单、导游计划单、接待计划书混用问题的辨析。
     
    (一)混用旅游行程单和导游计划单、接待计划书的做法不可取。
     
    狭义上的《旅游行程单》是《旅游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将《旅游行程单》套用到旅游业务运行的各个环节,将《接待计划书》《导游计划单》等笼统地称为《旅游行程单》,并不妥当。虽然三者有很多共通的行程和服务标准,但在旅游实践中却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行军打仗,编制序列不能乱,不然没有办法发号施令了——整军以统一番号序列是很重要的,做旅游也同样如此。将三者混为一谈,既不符合旅游行业的实践,也容易给旅行社带来困扰。
     
    北京、江苏、云南、重庆等多地的地方旅游条例,沿用了“电子行程单”的说法,我个人认为容易造成混乱。
     
    (二)关于导游受旅行社委派带团的凭证:导游带团必须受旅行社委派方可进行执业。
     
    1.《旅游法》第四十条 导游和领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
     
    中国人大网《旅游法》释义: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导游和领队不得私自执业的规定。
     
    【本条释义】
     
    实践中,一些导游、领队违规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俗称“黑导”“野导”等,导致旅游市场秩序混乱,旅游服务质量低下,甚至出现欺客、宰客等现象。针对这些现象,本法作出明确规定,导游和领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
     
    根据《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均属旅行社的特许经营范围,导游人员只能是接受旅行社的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导游人员是旅行社服务的执行者,是旅游产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能脱离旅行社单独存在。即使是临时聘用的导游也必须与旅行社签订临时聘用合同或者口头达成聘用协议,接受该旅行社的委托,才能代表旅行社为游客提供服务。我国旅行社行业实行特许经营管理,旅游法对导游和领队规定的义务和责任特别是对游客的责任,最终都是由旅行社承担的,如果导游人员脱离旅行社独立从事旅游接待工作,难免导致旅游市场秩序混乱,最终影响旅游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的权益角度出发,有必要对导游和领队私自执业作出禁止性规定。
     
    2.《旅行社服务通则》(GB/T 31385-2015):3.9 导游员 tour guide 符合上岗资格要求的法定要求,接受旅行社委派,直接为旅游团(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导游员包括全程陪同导游员和地方陪同导游员。——定义中也列明了“接受旅行社委派”的要求。
     
    另外,《导游服务规范》(GB/T 15971-2023)导游 tour guide 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注:导游包括全陪导游、地陪导游和领队。[来源:GB/T 31385-2015,3.9,有修改]
     
    3.《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领队从事领队业务,应当接受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取得出境旅游业务许可的旅行社委派,并携带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
     
    4.《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第九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
     
    5.《导游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接受旅行社委派,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依据《旅游法》第四十条“受旅行社委派”的规定和中国人大网《旅游法》释义的学理解释——“临时聘用的导游也必须与旅行社签订临时聘用合同或者口头达成聘用协议,接受该旅行社的委托,才能代表旅行社为游客提供服务”——临时聘用的导游与旅行社之间的劳务协议可以签订书面的,也可以口头约定,并不强调必须是“书面签订”的形式。所以,某些地方要求临时聘用导游必须持有劳务协议的原件说法缺乏法律依据。作为民事主体,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法无禁止即可为”。
     
    但是,导游带团应当持有什么样的合法有效的凭证来证明带团行为是“受旅行社委派”,而不是违法违规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导游必须要有旅行社印章的委派单(印章是否为公章或合同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业务章或行程确认章或计调采购部门章,甚至是部门章或部门业务章——虽然存在部门不能操作业务的说法,但证明导游是旅行社委派还是可以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要求,即“导游带团任务单或计划单”。而关于“导游计划单”,从《旅游法》的角度,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是纸质版的“导游计划单”或电子版的“导游计划单”。既然法无禁止,导游持纸质版的计划单带团就能够证明是受旅行社委派的了。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管理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旅游法规和规章,也没有规定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必须与导游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的规定,但均强调了导游领队服务必须受旅行社委派的要求。
     
    五、关于“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旅行社管理系统”(12301系统)的推广及应用。
     
    1.《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旅办发〔2013〕212号)(已经作废)
     
    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团队系统”)的建设、推广应用、运营和维护,依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团队系统”是基于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旅游活动实施在线服务管理的综合性系统,目的是为旅游者出游提供信息查询、服务质量评价、投诉等服务,为旅游经营者操作业务、旅游从业人员执业提供服务,为旅游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市场检查、应对旅游突发事件、旅游紧急救援等工作提供服务。
     
    第十条 旅行社组织或者接待旅游团队时,应当使用“团队系统”处理旅游团队业务,并真实、全面、有效地填报旅游团队数据信息。
     
    第十一条 导游、领队受旅行社委派接待旅游团时,应当登录“团队系统”下载“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在带团过程中随身携带,并依据“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开展服务工作。导游、领队可以登录“团队系统”查询执业信息。
     
    第十二条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旅行社及时真实、全面、有效地填报旅游团队数据信息,并使用“团队系统”为旅游团队相关的申报、审核等业务提供服务,实时掌握旅行社团队出游情况。
     
    第十三条 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应当使用在线终端设备,登录“团队系统”,开展旅游市场检查、执法工作。
     
    第三十三条 旅行社未及时在“团队系统”填报旅游团队数据信息,或者填报的旅游团队数据信息不真实、不全面、不规范的,由旅游主管部门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对其进行处罚。
     
    【经查,国家旅游局公告(2017年第34号)《旅游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上述文件属于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二)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三)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
     
    2.《关于全面启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旅监管司函〔2018〕146号)
     
    四、进一步加大电子导游证推广使用
     
    (十)督促导游开启“全国导游之家”APP带团。依据《导游管理办法》,导游应在监管服务平台申领电子导游证,并在执业过程中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开启“全国导游之家”APP。各地要督促旅行社在监管服务平台上传带团信息,检查导游在执业过程中APP的打开情况。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两次以上未打开APP执业的导游,依据《导游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导游打开APP及带团的信息等将记入导游的执业档案,作为导游星级评价的一项重要依据。
     
    (十一)指导旅行社及时备案领队。指导旅行社按照申领电子导游证的有关要求,在“导游管理”功能模块中及时对电子导游证申请人的信息予以核实确认,出境社及时完成领队备案工作。赴台领队依据《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由相关部门指定。
     
    五、稳妥有序切换团队系统
     
    (十二)要求出境社在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出境团队信息。自7月1日起,改为旅行社在监管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四联单出境团队名单表,不再使用“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填报,不再统一配发纸质名单表。着力落实“一团一报”要求,各旅游主管部门与出境社使用电子签章在“团队管理”模块中审验和填报,不再线下盖章审验和备案出境专用章。出境社直接用A4纸彩色打印2份签章后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团队名单表》提交出入境管理部门。我部已向公安部通报出境游团队名单表变化情况,出境社领队带团出境时,如因新版团队名单表查验受阻,可致电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24小时值班电话010-66266400。
     
    (十三)引导旅行社及时在监管服务平台备案国内和入境团队信息。积极开展旅行社备案国内游、入境游团队信息的培训,提高旅游团队信息在团队模块中的填报率。将团队信息作为旅行社统计调查信息的基础数据,并作为年度排序、有关评比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十四)指导旅行社做好赴台、赴俄团队信息填报的平稳过渡。赴台和赴俄团队自9月1日起在监管服务平台“团队管理”模块填报,切换前沿用原《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团名单表》和《中国公民赴俄罗斯旅游团队名单表》走线下盖章流程。9月1日后,原“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将停止使用。
     
    (十五)推动旅行社企业资源计划系统(以下简称ERP系统)与监管服务平台的对接。鼓励旅行社通过ERP对接方式在监管服务平台自动填报团队信息,切实减少填报工作量。有需求的旅行社可在监管服务平台上填写本社ERP的有关信息,平台技术团队提供免费对接服务。
     
    (十六)支持团队数据回传地方。各地旅游局均可以根据权限在监管服务平台查询、下载本辖区团队信息。使用数据对接方式“上传”国内团队名单表的地方平台,可以申请与监管服务平台对接“团队管理”功能,由监管服务平台“回传”出境团队数据给地方平台。对于部分已与公安、交通委等部门系统完成对接并实现国内游团队备案功能的地方平台,应将数据同步上传给监管服务平台。
     
    六、着力推广使用电子合同
     
    (十七)加快建设在线“全国旅游示范合同库”。监管服务平台已将原国家旅游局和原工商总局推出的全国旅游示范合同生成为在线合同模板。各地如有自行制定的旅游示范合同,可通过“电子合同管理”模块中的“示范合同上传”功能提交word版,监管服务平台技术团队将集中进行模板化处理。
     
    (十八)督促旅行社报送电子合同等经营和财务信息。依据《旅行社条例》有关规定,要求旅行社在监管服务平台签订或实时上传电子合同,将电子合同作为旅行社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主要方式,与团队名单表、旅行社季报和年报相互验证,作为旅行社排序、奖励的主要依据。监管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合同CA认证(即电子商务认证中心认证)及验真功能,降低签约信用成本,支持旅行社在ERP系统选择行程产品和游客名单后自动在平台生成电子合同供游客签署,并可打印提供给游客。
     
    (十九)着力建设全国统一的“旅游电子合同库”。监管服务平台将为每一份旅游电子合同分配唯一的合同编码和二维码。各地要积极推动未使用电子合同的旅行社使用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管理”功能,推动已使用电子合同的旅行社与监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电子合同的数据实时上传以及统一的电子合同编码和二维码的嵌入。履行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与合同签订主体可通过合同编码或二维码查验旅游合同。平台运营方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机制。
     
    综上所述,推广使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旅行社管理系统”(12301系统),通过12301系统去签订旅游合同,进行同业操作,开具导游出团计划单,填报旅行社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无疑是便捷的、高效的、合理的,也代表着旅游行业的发展趋势。
     
    但是,我们必须要认识到,强扭的瓜不甜。旅游主管部门在对行业进行监管时,还要有服务的思维——所有的公权力行使、行政行为应当“法有授权”,不能强人所难,有时要换位考虑。
     
    比如,我们要有盲文教育,路上要有盲道,要有少数民族语言教育,要尊重宗教信仰自由,要尊重不同的生活方式,要尊老爱幼,要拥军爱民。可能某些道理和原由部分人不太理解,但是当我们一天天老去,到了不同的年龄时,我们的生理衰老,我们的记忆力、体力、精力、反应能力下降时——我们就是听不清、耳聋、眼花、驼背、步履蹒跚、踉跄、记忆衰退、讲话不利索、手抖、思维跟不上、嗅觉不灵敏,需要人照顾。用特殊人群来类比,是想说明特殊人群需要纸质材料具有合理性,推而广之,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旅游合同、行程单、计划单和接待计划书有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还有因为地理环境的不同,目的地原因,目标人群语言原因,用电用网不方便——最原始的方式可能就是最简单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景点门票适老化,住宿设施,交通工具,餐饮口味,娱乐方式,旅游节奏,行程舒缓,兴趣爱好,交通工具,购物喜好——所以,绝对不能一刀切,武断地认为数字化、信息化、电子化、智能化、电气化,就不需要原始的纸质文档的旅游合同、行程单、计划单和接待计划书了。
     
    七、案例分析:旅游合同、行程单、计划单和接待计划书在实务中有着使用的必要性
     
    旅游行业的纸质与电子版本合同、行程单、团队计划单、接待计划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可合法使用。依据《民法典》《电子签名法》及国务院在线政务服务相关规定,文书仅载体存在形式差异,无法律效力高低之分。在法律无明文禁止的前提下,旅行社与游客、旅行社同业之间选择纸质或电子文书,属于民事意思自治范畴,由双方当事人自主约定,行政层面无权强制干预。
     
    1.暂停电子行程单备案属于变相行政处罚,缺乏合法依据:
     
    部分地区文旅部门对旅行社采取的“暂停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备案”措施,名义上是备案监管,实质上属于变相责令停业整顿(属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部分地区电子行程单备案(还起到导游计划单、接待计划书的作用)是旅行社采购门票、预订车辆、开展组团业务的前置条件,备案一旦暂停,旅行社正常经营活动将直接陷入瘫痪。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停业整顿属于法定行政处罚种类,必须具备明确法律依据、履行法定处罚程序,并保障当事人合法救济途径。而以“暂停备案”为名限制企业经营,规避了行政处罚的法定流程,属于程序违法、依据不足的监管行为,不符合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2.强制使用电子行程单、替代纸质计划单,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旅行社与导游属于民事委托关系,派团、执业凭证选用纸质或电子形式,应由双方自主约定。文旅主管部门可倡导、推广电子化办公与执业模式,但不得强制推行电子文书、排除纸质文书的合法效力。
     
    现行《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均未规定导游必须持电子行程单方可执业,也未否定纸质团队计划单、派团单的法律效力。行政机关强制电子化监管,本质是通过技术手段限缩旅行社自主经营权、导游合法执业权,干预旅游经营者之间的自主经营管理秩序。
     
    3.核心问题辨析:两类“行程单”性质完全不同
     
    当前行业监管的核心乱象,在于混淆了两类名称相近、性质迥异的文书,导致监管边界模糊、权责错位。
     
    其一,《旅游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旅游行程单,是旅游合同的法定组成部分,核心作用是向旅游者公示行程安排、服务标准,保障游客知情权,约束旅行社与游客的合同权利义务。
     
    其二,各地监管平台生成的电子行程单,实质是旅行社团队计划单、派团单、导游任务单,属于企业内部执业、对外业务对接的作业文件。其内容包含景区对接方式、购票渠道、结算价格、联络信息等实操细节,服务于团队接待落地,并非面向游客的合同法律文书。
     
    地方监管部门混用两类文书概念,不仅造成行业认知混乱,更模糊了行政监管与民事经营的权利义务边界,是后续不当监管的根源。
     
    4.电子行程单强制备案的合法性争议
     
    ①备案前置干预民事经营行为,缺乏法律支撑
     
    多地将电子行程单备案作为旅行社景区购票、业务开展的前置条件,该做法无合法依据。旅行社与景区的交易结算、凭证选用,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商事行为,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应由双方协商确定。行政机关可引导行业电子化发展,但无权通过强制备案的方式,干预民事交易、减损旅行社合法经营权益。
     
    ②曲解经营资料报送义务,将备案异化为行政许可
     
    部分监管部门以“旅行社需报送、保存经营数据资料”为由,主张强制电子备案的合法性,属于对法规的片面解读。《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明确,旅行社的经营资料报送为年度、季度周期性报送,资料保存为两年留存义务,并未要求团队出团前、经营过程中同步实时报送,更未规定备案为执业、经营前置条件。
     
    将常规经营数据报送义务,变相转化为实时强制备案、经营准入门槛,属于擅自扩大行政监管权限,无法律法规授权。
     
    ③地方条例突破上位法,违背行政法治原则
     
    部分地区以地方旅游条例(如《北京市旅游条例》)为依据,强制全域旅行社使用监管平台电子行程单、实行前置备案,该条款存在上位法冲突问题。
     
    根据行政法基本原则,法无授权不可为,地方立法不得突破《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上位法规定,不得违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宪法法律保留原则。《行政许可法》明确禁止将备案变相设置为行政许可。地方条例仅可在上位法框架内细化监管措施,无权创设“备案即准入”的新监管制度,更无权对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普通旅行社,强制限缩其经营自主权、限制其民事交易权。一刀切的强制电子化备案,属于违法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纸质文书与电子文书仅为形式差异,绝无法律效力优劣之分。我国现行所有涉旅游、电子政务、民事合同的法律法规,均确立了纸质与电子文书等效原则。纸质文书合法有效,电子文书便捷高效,二者均可在旅游合同签订、团队接待、行业报备中正常使用。
     
    行政监管的核心是依法履职,而非追求管理便利。监管部门可倡导行业电子化升级,但不得无法律授权实施强制监管、干预民事经营行为。一刀切的电子行程单强制备案制度,既违背行政法治原则、突破上位法规定,也不符合旅游行业经营实际与市场多元发展需求。
     
    结语:数智化工具的便捷毋庸置疑,但旅游合同电子化不应是强制选项。
     
    旅行社在日常经营管理中,与旅游者签订的是《旅游服务合同》,与旅行社签订的是《旅游同业接待合同》,与导游签订的是《导游劳务协议》——无论采用电子版还是纸质版,无论附随的是《电子行程单》还是《纸质行程单》,无论内部使用的是《电子导游计划单》还是《纸质导游计划单》,无论同业之间交换的是《电子接待计划书》还是《纸质接待计划书》,只要内容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签署程序合法,都属于法律法规和规章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合同形式。
     
    然而,部分地区主管部门、部分地区旅游条例,强制要求旅行社必须使用电子行程单、电子计划单、电子接待计划书、电子旅游合同的做法,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是强行增加了旅行社的义务,减损了旅行社的权益。同样的,要求导游带团必须使用电子计划单(即所谓的电子行程单),也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
     
    更有甚者,一些地区文旅部门,叫停部分旅行社所谓的“被暂停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备案”,致使旅行社不能采购门票,不能预订车辆——"技术性断联"绕开了《行政处罚法》的停业整顿程序,实际上就等同于“暂停营业”的行政处罚。这种做法的合法性、合规性,值得商榷。必须使用电子合同和电子行程单的要求,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形式不能取代实质,屏幕不能替代纸张——法律效力认的是内容,不是载体。
     
    必须承认一个客观事实:从线下到线上,从物理世界到虚拟世界,从实体空间到数字空间,从PC时代到移动时代,从传真、电话、信函、合同书,到邮件、QQ、微信等IM工具、ERP系统、OTA平台等移动数智技术的应用——这是科学技术的进步,是社会生产生活的进步,是历史潮流的向前奔涌,是社会经济跨越式的发展,是效率和效益的极大提升。作者无意否定这样的客观现实。
     
    但是,社会的多样性,自然的多样性,生物界的多样性,映射到人们对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对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追求、对生理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满足上,同样存在着多样化。纯朴的、原始的、原生态的生产生活方式、工具、载体,应当得到多样化的体现。哪怕是1%的需求,我们依然要予以尊重。
     
    毫无疑问,使用电子版旅游合同、电子版行程单、电子版接待计划书、电子版导游计划单是便捷的,但请保留原始的、传统的、物理的方式,允许旅行社从业人员、导游人员、其他履行辅助人等旅游经营者有选择的自由和权利。我相信,旅游企业和旅游行业容得下这点差异性、特殊性和多样性。
     
    附:
     
    关于旅行社使用电子行程单(纸质行程单)与导游使用电子行程单(纸质行程单)、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执业的法律法规依据的讨论。
     
    问题(一):针对导游执业——“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三要求是并列,还是以佩戴标识为主,辅助电子导游证或相关应用软件)?“电子行程单”是否等同于应当佩戴导游证(职业资格准入)+接受旅行社委派(执业许可准入)?
     
    关于导游执业的规范要求,涉及多部法律法规和规章:
     
    《旅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遵守职业道德……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不具备领队条件而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私自承揽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第九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第十九条规定:“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一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导游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接受旅行社委派,但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条规定:“导游在执业过程中应当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并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旅游者有权要求导游展示电子导游证和导游身份标识。”第三十二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三者之间并非并列关系,而是一个递进叠加的执业要求体系。“佩戴导游身份标识”是《旅游法》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设定的核心法定义务——导游执业必须佩戴实体导游证(导游身份标识),这是职业资格准入的外在表现形式。“携带电子导游证”是《导游管理办法》设定的配套要求,指向移动终端中电子导游证的随车携带。“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同样是《导游管理办法》新增的辅助性要求,指向全国导游之家APP的登录和开启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导游管理办法》作为部门规章,其第二十条设定的“携带电子导游证”和“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两项要求,是在上位法《旅游法》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佩戴导游证”之外增设的额外义务。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上位法仅要求“佩戴导游证”(实体证),而《导游管理办法》增加了“携带电子导游证”和“开启APP”两项义务,是否属于“增加义务”的范畴,值得商榷。实践中“电子导游证信息”是存储在旅游主管部门管理的“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服务器上,导游只要一次下载“全国导游之家APP”后开启定位,使之于后台运行,并不需要终端设备支持,至于技术是否支持则不在导游所能掌控的范围内了。
     
    至于“电子行程单”是否等同于“佩戴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答案是否定的。“佩戴导游证”是职业资格准入的外在标识,“接受旅行社委派”是执业许可准入的核心要件,二者均是法定的执业前提。而“电子行程单”(无论是监管平台生成的所谓电子行程单,还是纸质计划单)仅仅是证明受旅行社委派的凭证之一,其本身不能替代导游证,也不能替代委派关系本身。导游受旅行社委派的证明方式,法律并未限定为“电子行程单”一种——纸质计划单、派团单、委派单等同样具有证明效力。
     
    问题(二):针对旅行社——电子行程单是否等同于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
     
    《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旅行社及其分社应当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旅游合同、服务质量、旅游安全、财务账簿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第五十条规定,旅行社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进一步明确:“旅行社应当按年度将下列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在次年4月15日前,报送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第六十五条规定了对未妥善保存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的处罚。
     
    由此可见,法律法规规定的“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其报送内容是年度经营统计数据,报送时间是“次年4月15日前”,报送方式是年度汇总报送。而“电子行程单”是单个旅游团队运行信息的即时填报,二者在内容、时间、频率上完全不同。“电子行程单”不能等同于“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前者是团队运行的过程信息,后者是年度经营的统计结果。将“一团一报”的团队信息填报等同于年度经营统计资料的报送,是对法律法规的扩大解释。
     
    问题(三):《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合同有关信息”是否属于增加义务、增加行政部门权力?是否有上位法依据?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文化和旅游部令第4号,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规定:“在线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包价旅游服务的,应当依法与旅游者签订合同,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合同有关信息。”
     
    该规定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要求在线旅游经营者“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合同有关信息”,这一要求在上位法《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并无明确依据。《旅游法》规定了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包价旅游合同,但并未规定合同信息必须即时上传至监管平台。《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经营统计资料报送,是按年度报送,而非合同签订后即时上传。
     
    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合同有关信息”这一要求,实质上增加了在线旅游经营者的即时报送义务,且缺乏上位法的明确授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2条限"在线旅游经营者"为互联网提供旅游服务者,纯线下不适用第16条;“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合同有关信息”从语意分析有多种可能性,并不意味着必然是同步上传。即便线上须"实时填报"与《旅行社条例》第44、50条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50、53条"存档备查""年度报送"义相悖,仍属规章新设义务,依《行政处罚法》第13条涉嫌越权立法。
     
    问题(四):电子门票与纸质窗口售票问题——在线预约和线下售票与景区承载量问题——电子行程单和导游执业软件是否增加行政部门权力、减损旅行社及导游权益?
     
    景区门票的销售方式——电子票还是纸质票、线上预约还是窗口售票——涉及的是景区与旅行社之间的民事交易关系。旅行社以何种凭证向景区购票、景区以何种凭证核验团队身份,本质上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约定事项,应当遵循意思自治原则。
     
    《江苏省旅游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导游、领队上岗时应当佩戴导游证、领队证,携带旅行社提供的旅游行程单、旅行社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承运人签订的旅游运输合同副本或者证明。”这里要求携带的是“旅游行程单”(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的合同组成部分),并未限定为“电子行程单”。
     
    《苏州市旅游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景区接待旅游团队时,应当核实旅行社提供的旅游行程单,对未提供旅游行程单的旅游团队,不得出售团队门票,并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鼓励推行电子旅游行程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对违规景区的处罚。请注意该条文的措辞——“鼓励推行电子旅游行程单”,而非“强制”或“必须”。立法者使用的是倡导性表述,而非强制性表述。然而在实务操作中,部分地区的景区将“鼓励”执行成了“强制”,将电子行程单作为购买团队门票的唯一凭证,实质上排除了纸质行程单的合法效力。这种做法与《苏州市旅游条例》的立法本意存在偏差。
     
    《导游服务规范》(GB/T 15971-2023)4.2.3要求导游“应熟练掌握移动通信终端与导游服务相关应用软件的使用方法”,5.2.1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应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并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这是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倡导性内容,而非强制性法律义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明确要求:“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文化和旅游部立法工作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立法草案“减损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应当进行论证咨询。第十二条规定,“立法草案可能影响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起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综上所述:
     
    要求旅行社必须使用全国旅游监管平台的“电子行程单”(即导游计划单)作为导游受旅行社委派执业和旅行社团队运作、与相关履行辅助人进行交易的凭证,作为购买门票、入住酒店、使用旅游巴士等采购交易和带团执行的凭证,涉及《行政许可法》对旅行社许可经营、导游许可执业的具体条件设定权问题,涉及到减损旅行社法人和导游执业的权利、增加其义务,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
     
    导游计划单——即相关地方法规、规章及文件中提到的“旅游行程单”或“电子行程单”,本质上并不是《旅游法》意义上的“旅游行程单”——只是兼具“旅游行程单”内容的“导游计划单”——这才是导游带团的执业凭证,而不能止于“旅游行程单”“团队行程单”“电子行程单”之类的说法。
     
    导游是否使用全国旅游监管平台“一团一报”处的电子行程单或全国导游之家APP中的行程,不应由《导游管理办法》来决定。电子导游证移动终端,无论是《旅游法》还是《导游人员管理条例》,都没有这个规定。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部门规章不能超过上位法的规定,对行政许可执业的导游及许可经营的旅行社增加义务、减损权益。
     
    虽然使用电子版的导游计划单,执业更方便,监管更便捷,旅游者维权更容易,值得鼓励——但是在法律和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就不应当超越《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用规章增设行政许可的具体条件。    
     
    但是,提请各位旅游同行注意,应然归应然,实然归实然,但目前监管查得比以前更严!
     
    2026年7月10日文旅部二季度例行发布会,市场管理司副司长余昌国刚重申:"严格要求旅行社执行'一团一报'制度,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准确填报,对不按要求填报的依法予以处罚"。也就是说在写这篇文章的当口,监管口径是在加码不是松绑。
     
    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案件的证明标准,适用的是明显优势证据标准原则——行政机关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其作出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事实,应当达到证据确凿、充分的证明程度。也就是说,行政部门不能仅凭“旅行社没有填报‘一团一报’资料、没有签订‘电子合同’”这样的表象,就断定旅行社“没有按照规定做”。有没有做、合不合法,要看实质证据,而不是看系统里有没有数据。
     
    《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明确规定,国家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该规定同时明确: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这四个“同等法律效力”,讲的是并列、等价,而非替代、排他。线上不能随时查阅时,可以线下实物查阅;线上有电子版,线下有纸质版——二者择一,都是合法有效的。如果行政部门以“线上查不到”为由,直接认定旅行社没有依法签订合同、没有依法提供行程单,进而实施行政处罚,那就是用程序便利替代了实体审查,把“线上填报”当成了“合法执业”的唯一标准——这不符合“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立法本意,也不符合“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监管应当尊重旅行社依法使用纸质合同、纸质行程单的合法权利,不能在法律没有明确授权的情况下,用电子化的要求排除掉纸质文件的合法效力。
     

    2026-07-17 19:44

  • 全面升级消费者出游服务体验,抖音生活服务启动暑期保障专项
    暑假期间,随着亲子出游、毕业旅行、避暑度假等需求集中释放,旅游、餐饮、休闲娱乐等市场迎来消费高峰。近日,抖音生活服务启动暑期消费者服务保障专项,围绕服务升级、权益保障、宣传和履约治理推出多项举措,旨在为全国消费者提供安心、透明、便捷的消费体验,也为商家营造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   为确保消费者进线能得到快速响应和解决,抖音生活服务扩充客服团队,设置旅游服务、食品安全、安心保障等8条专线,提供24小时服务。消费者还可通过平台“安心保障卡”功能快速维权和紧急求助。     强化服务保障,提升消费体验   为提升暑期出行体验,抖音生活服务全面强化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让消费者下单更确定,行程更省心,遇到问题有兜底。
     
    针对高峰期酒店订不上、无法预约、到店无房、临时加价等问题,平台提前协调商家扩大库存供应,并优先推荐可稳定接待的商家,保障消费者入住。对临时关闭库存、无正当理由拒单、区别对待、临时加价等违规行为,平台明令禁止,并对无法承接预订需求的商家加强管控。
     
    消费者预约成功后若遇临时加价,平台将协调酒店按预约价履约,并先行垫付费用。若商家无法提供预约房型,平台将为消费者免费升房,并承担不超过订单首晚房费3倍的差价补偿。
     
    针对“一日游”订单,若商家确认后又拒绝履约,平台按“退一赔二”标准赔付。若消费者遭遇临时加价、捆绑销售、强制购物等“宰客”问题,平台将先行赔付,最高全额赔付实际损失。同时,平台优化退款流程,符合条件的订单即便已预约也可申请退款。如遇突发状况,消费者可快速获得平台帮助。
     
    针对消费者在旅途中意外情况,平台还推出特殊退改保障。消费者因疾病等突发情况无法出行,经审核后可获得订单实际损失等额补偿;因恶劣气候等不可抗力导致行程取消,平台将联动商家为消费者协调改期或全额退款,并补偿等额的最终退款损失。
     
    围绕暑期出游、住宿、餐饮、玩乐等热门场景,抖音生活服务“安心服务”联合平台优质商家,持续通过“安心游”“安心住”“安心吃”“安心玩乐”等特色保障,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假期消费体验。
     
    规范诚信经营,提升消费信心
     
    为净化暑期市场环境,抖音生活服务加强对商家的合规管理,重点整治虚假宣传、食品安全、履约不一致、到店不接待、临时加价等问题。
     
    平台明确要求,商家应确保交付商品与宣传一致,无法履约要及时调整;必须明码标价,附加收费需完整公示,严禁变相涨价和诱导消费;应按承诺正常履约,无正当理由不得拒单、拒绝核销或区别对待。违规商家将面临警告、责令整改、封禁商品、限制上榜与推荐、门店禁售、扣罚保证金等处置,情节严重者将从严从重处理。
     
    针对旅游景区信息不透明、实际情况和宣传不一致等问题,平台推出“实景通”服务,要求商家上传无滤镜真实画面,包括入园处一镜到底视频和园内项目实拍照片,并在商品详情页、景区主页、下单页等显著位置展示。平台同步加强内容审核,对预售期较长的景区要求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实景,开园前两天必须再次更新。平台还委托第三方对重点景区实地拍摄,帮助消费者建立合理预期。
     
    针对夏季高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平台聚焦小龙虾、烧烤、自助餐、火锅等高风险品类,强化风险识别机制、加大线下巡检力度,严查商家经营资质、加工规范、保鲜保质及虚假宣传等问题。平台将升级消费者食品安全举报有奖活动,并协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巡检和宣传教育,共同守护餐桌安全。
     
    抖音生活服务相关负责人表示,平台希望通过暑期保障专项,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消费的确定性和体验感,也让合规经营的商家获得更稳定的经营回报,与消费者共同度过一个安心舒心的暑期。

    2026-07-17 19:28

  • 既要又要:中软好泰新一代智能酒店管理系统如何兼顾性能与体验
    在AI时代的酒店数字化转型与信创合规双重浪潮下,PMS 系统作为酒店运营的数字中枢,是保障酒店高效运转、提升服务品质的核心载体。中软好泰深耕酒店信息化领域多年,直面传统系统短板,全新一代中软好泰慧智酒店管理系统(WMS)立足中高端全服务酒店运营需求,作为传统PMS的升级产品,WMS完全兼容国产软硬件生态,在技术架构、交互界面、业务流程全方位革新,在强劲性能、流畅体验、智能操作三大维度实现双重突破,真正做到高性能不繁琐,强功能易上手,为酒店数字化、国产化、高效化运营筑牢根基。   直面行业痛点,破解传统系统运营困局   长期以来,传统酒店管理系统的短板,逐渐跟不上行业发展节奏,三大核心痛点持续拖累运营效率、增加人力成本,成为酒店提质增效的阻碍。   1.操作复杂晦涩,员工学习成本居高不下    
     
    传统系统界面布局杂乱、功能层级繁琐,业务操作需要频繁跨页面跳转。新员工培训周期长,上手难度大,日常工作中也容易出现误操作,直接影响酒店服务效率。
     
    2.人工干预繁重,全流程人力消耗大
     
     
    传统系统在使用中高度依赖人工二次加工,大量重复、机械的手工操作占用员工精力,酒店人力成本居高不下,也制约了精细化运营能力提升。
     
    3.运行卡顿迟缓,高并发场景效率低下
     
     

     
    老旧技术架构存在明显性能瓶颈,日常数据查询、页面加载响应迟缓。每逢入住、退房高峰期,高并发场景下系统卡顿、延迟频发,既影响宾客体验,也加重一线员工工作压力。
     
    硬核性能全面升级,重塑系统运行标杆
     
    本次 WMS 基于云原生架构与自研分布式事务框架全面重构,从响应速度、并发能力、系统稳定性、信创适配四大维度完成跨越式升级,性能表现远超传统系统,告别了系统慢、卡、顿的问题。
     
    1.响应速度大幅跃升
     
    系统整体响应速度较旧系统提升 50% 以上,日常操作实现毫秒级反馈。原系统平均 3.8 秒的查询响应时长得到优化,宾客办理入住、退房业务的平均时长从 180 秒缩短至 55 秒,大幅缩减等待时间。
     
    2.高并发稳定承压
     
    全新架构可承接万店级流量,在节假日满房、集中退房、批量登记等高并发场景下,全程流畅运行,无卡顿、无延迟、无闪退,房态信息实时自动刷新,数据同步零延迟,保障高峰期酒店有序运转。
     
    3.系统可用性拉满
     
    重构核心代码与底层逻辑,优化数据处理机制,减少系统故障概率。同时打通多模块数据壁垒,数据流转、账单核销、夜审统计等后台任务稳定运行,有效规避数据错乱、丢失等问题,全天候支撑酒店运营。
     
    4.全链路信创适配
     
    原生兼容国产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完成等保三级与信创产品双认证,全链路数据加密,在满足国家信创合规要求的同时,筑牢酒店数据安全防线,适配集团企业审计与合规管理需求。
     
    多维体验革新,直观、便捷、智能三位一体
     
    跳出重功能、轻体验的传统设计误区,WMS 以酒店员工实际操作场景为核心,对界面、流程、功能进行深度打磨,实现展示更直观、操作更方便、系统更智能三大体验革新。
     
    1.界面可视化升级,信息展示一目了然
     
    全新设计极简清爽的交互界面,遵循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自然操作逻辑,摒弃冗余线条、无效弹窗与杂乱布局,信息层级清晰分明。
     
    2.流程极简优化,操作效率翻倍提升
     
    全面精简业务流程,核心操作步骤较旧系统减少 40%-50%,化繁为简,降低操作门槛。
     
    3、功能智能赋能,减少人工重复劳作
     
    依托业务逻辑优化与智能化设计,系统主动分担工作、减少人工干预,助力酒店降本增效。同时内置智能服务机器人,进一步提升使用便捷度。
     
    平台化战略:从高效执行到智能决策
     
    WMS 不仅是酒店运营的执行终端,更是中软好泰平台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中软好泰慧智酒店平台(HOS)的核心组成系统,它沉淀的海量酒店运营数据,将在 HOS 平台中汇聚、分析,成为辅助酒店经营决策的重要支撑。
     
    WMS 通过其卓越的性能和体验,确保了数据录入的准确性与及时性,为上层平台的智能分析提供了高质量的燃料。未来,WMS 将持续迭代升级,深化智能机器人能力,并逐步落地移动办公、AI 拓展应用、收益管理等功能,以持续进化的技术底座,陪伴各大酒店伙伴深耕数字化运营。
     
    目前系统已进入上线阶段,相信 WMS 将成为酒店降本增效、服务升级、合规落地的得力助手,携手开启酒店国产化智慧管理新征程!
     
  • 2026-07-17 19:24

  • 倒计时2个月!CITIE 2026广东旅博会黄金展位告急,9月11日广州启幕
    由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与保障中心(广东星海演艺集团)主办,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州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承办的2026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简称“CITIE 2026”)将于9月11—13日在广州广交会展馆A区盛大启幕。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文旅产业的风向标,本届展会招展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期,全球文旅资源加速集聚,展位争夺进入白热化阶段。黄金展位稀缺,抢占大湾区核心市场,参展机遇不容错过!       17年积淀,辉煌数据印证行业影响力   CITIE广东旅博会于2005年创办,自2009年独立成展,至今已成功举办十七届。立足于全国最大的客源输出地、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和粤港澳大湾区核心旅游市场,旅博会汇聚全球优质旅游目的地、旅游服务商及供应商,经过多年培育发展,已成为目前中国国际化程度最高、市场化运作效果最好的综合性国际旅游展览会之一。   依托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市场优势,CITIE广东旅博会已成为全球文旅资源对接的重要枢纽。CITIE 2025吸引50余个国家和地区、30余个省市自治区参展,汇聚超3000家国内外参展机构,接待专业观众超2万人次、公众逾15万人次,促成文旅投资项目346个,总曝光量突破5600万。
     

     
    全产业链覆盖,多元展区亮点纷呈
     
    CITIE 2026规划展览面积5万平方米,设置国际文化旅游馆、文旅融合馆、文旅消费体验馆、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文化)博览会等核心展馆,并聚焦“文旅+”融合趋势,特设:
     
    - 目的地沉浸体验展区:国际文旅目的地展区、大美中国展区、粤港澳大湾区文旅形象展区、魅力广东展区等;
     
    - B2B主题展区:入境旅游展区、新质生产力主题展区、文旅装备展区、非洲轻奢游猎展区、大湾区酒店商旅展区、国际医疗旅游展区、境外地接社专区、航空邮轮展区等;
     
    - 文旅融合特色展区:文旅新业态展区、农文旅融合展区、体育旅游展区等;
     
    - 文旅消费体验展区:旅行社热卖区、自在出行·自助游展区、粤潮生活及咖啡潮饮市集、文创潮玩展区、广府文化展区、户外休闲及露营生活展区等。
     
    全业态覆盖,精准匹配供需,引领行业新趋势!
     
     

     
    精准商贸配对,深挖大湾区红利
     
    CITIE广东旅博会致力于打造高效商贸平台,通过展前预约配对系统、线上精准邀约,联动超10万行业观众数据库及100+国家/地区资源,助力展商精准触达目标客户。展会现场将举办多场买卖家配对会,链接核心买家资源。
     
    CITIE买家俱乐部重点组团伙伴涵盖香港中国旅游协会、广东省旅行社行业协会、湖南/广西/江西、博旅国际联盟及粤港澳多地行业协会;精选买家包括广东中旅、广之旅、深圳华侨城国旅、广西商务国旅、湖南中青国旅、江西长青国旅等百余家核心采购单位,覆盖旅行社、OTA、MICE、企业采购等关键渠道。
     
     

     
    展位资源紧俏,把握入驻良机
     
    随着倒计时进入2个月,CITIE 2026优质展位即将售罄。组委会提醒有意参展的文旅机构、目的地、服务商尽快锁定展位:
     
    文旅融合馆/文旅消费体验馆:标准展位9,800元/9㎡,光地(36㎡起)9,000元/9㎡
     
    国际文化旅游馆:标准展位21,960元/9㎡,光地(36㎡起)20,520元/9㎡
     
    专业买家通道开启,8月18日截止
     
    CITIE 2026现面向旅行社(组团社)、OTA、高端定制、企业采购部、MICE机构、景区文博等资源方招募专业买家,经理级以上人员,及具备采购决策权的旅游产品、文旅科技项目负责人可通过广东旅博会官网(www.citie-gd.com)及“CITIE广东旅博会”公众号了解买家招募详情并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8月18日。审核通过者将享有专属商贸对接礼遇。行业人士亦可登记为“专业观众”,享快速入场权益。
     
    组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CITIE 2026将充分发挥省级展会平台效能,强化粤港澳大湾区资源链接,助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诚邀全球文旅同仁九月相聚广州,共拓市场新机遇。
     

    2026-07-17 19:20

  • 亲自组装专属AI公仔、操控机器狗……马蜂窝把企业真实研发场景搬进青少年AI实践营
    近期,一堂别开生面的“AI课”在北京马蜂窝总部落地。几名孩子围坐在工作台前,亲手定义AI机器狗的“人设”,当机器狗第一次准确回应语音指令,在空中画出“爱心”的形状,孩子们兴奋地欢呼起来。       这是马蜂窝青少年AI体验与创造营第一期的现场。恰逢暑期,这一AI营吸引了大量家长关注。一位报名家长表示:“市面上AI课太多了,这个营不一样,孩子能带走自己定制的AI语音公仔、自己生成的AI照片,还能拿证书,成就感十足,非常适合对人工智能感兴趣的家庭。”另一位家长则提到更加现实的考量:“我不指望孩子一天变成AI专家,但我希望他将来面对AI时不陌生、不恐惧、不被忽悠——课程里专门有AI换脸防诈骗的内容,这个很戳中我。”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入社会各个角落,AI研学开始成为暑期“遛娃”新“爆款”。越来越多家长不满足于单纯的“听课式教学”,希望带孩子进入企业内部,沉浸式感受甚至亲手体验AI产品的创作与研发过程。   在此背景下,马蜂窝AI实践营创新地将企业真实研发场景转化成青少儿可理解的教学语言,让孩子围绕机器人、语音、图像三大热门领域创作属于自己的AI作品,理解AI底层逻辑,锻炼思维能力、动手能力与创意表达能力。  
     

     
    据了解,AI营课程体系以动手实践为核心,涵盖操控智能四足机器人、组装自己的AI语音公仔并定义个性化语音指令、用“AI魔法相机”生成专属AI图像作品等既有趣又充满挑战的体验,每个模块都包含完整创作流程,孩子需要独立完成组装、调试、创作等任务。通过“干中学,玩中悟”,孩子们能了解到仿生机器狗的结构与运动原理,AI机器人的感知、决策与执行系统工作流程,语音交互的“采集-识别-理解-反馈”全流程,AI人像融合、场景替换的技术逻辑等一系列AI相关知识。
     
    “我们希望让孩子直接触摸正在发生的科技现场。”马蜂窝具身智能负责人介绍,课程由企业内部AI Lab团队授课,师资均为一线研发工程师,兼顾专业与趣味性。孩子不仅学技术,更在潜移默化中理解“AI工程师是如何工作的”。这种“去神秘化”的过程,有利于培养孩子的综合素养,科学态度与创新精神,让他们“学会亲手定义AI,驾驭AI,做AI的主人”,可能比单纯的知识传授更有长远价值。
     
     

     
    作为深耕旅游领域十余年的平台,马蜂窝已将AI技术深度应用,构建了覆盖AI旅行助手、AI行程规划、AI具身智能、AI文创等全栈AI产品矩阵。从AI旅行助手到AI实践营,马蜂窝正将技术能力延伸至更加丰富的场景。
     

    2026-07-16 23:17

  • 暑期 “慢充旅行”走热,抖音生活服务非遗游相关销售额同比增长124%
    暑期以来,文旅市场持续火热。抖音生活服务数据显示,6月1日至7月10日,平台酒旅团购订单量同比增长35%。《抖音2026文旅消费趋势报告》显示,体验式旅行相关内容正在驱动新一代年轻人出行决策,体验经济正在激发文旅新活力。沉浸式体验、情绪价值、非遗文化等成为文旅消费关键词。   不同于行程紧凑的特种兵式旅行,今年暑期讲究慢节奏、沉浸式体验的“慢充旅行”受到年轻人欢迎。从“五一”假期到七月暑假开启,抖音“慢充旅行”相关内容出现明显增长趋势,#慢充旅行 #慢节奏旅程 #深度旅行 #反向旅行等“慢充旅行”相关概念话题累计播放超200亿次,获赞超4亿次。   小城游、非遗游火爆,热门“慢充旅行”目的地出炉   毕业生是暑期旅游的核心群体之一。抖音生活服务数据显示,平台毕业游相关团购订单量同比增长43%,环比暑期前增长68%;销售额也环比增长63%。这个暑期,“慢充旅行”持续走热,不赶时间、节奏更慢且沉浸的行程,相对较低的成本,让游客得以更充分地了解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   非遗游是“慢充旅行”的一大种类。数据显示,6月1日至7月10日,抖音非遗游相关团购订单量同比增长47%,销售额同比增长124%。其中,哈尔滨冰雪大世界非遗千灯会、广州岭南武侠奇幻城、武汉·千灯会、重庆千灯会、长沙湘江海洋王国、南京·千灯会、石家庄·彩灯大世界、湘江花月夜·长沙夜游灯会、慈溪·武侠奇幻城、宝鸡市·千灯会等非遗景区订单量领先。
     
    小城游和乡村游也是“慢充旅行”的热门选择。数据显示,6月1日至7月10日,秦皇岛、湖州、开封、洛阳、日照、威海、三亚、新乡、孝感、无锡成为抖音十大热门宝藏城市目的地。中国朝鲜族民俗园、上饶婺源篁岭景区、湖州太湖演艺城、石家庄龙泉古镇、福州闽越水镇、黄山呈坎、嘉兴濮院时尚古镇、黄山宏村、盘锦黑风关古镇旅游区和江门赤坎·广东华侨国际旅游度假区,成为抖音十大热门“慢充”乡村及古镇景点。
     
    内容激发文旅新增量,线上线下激发暑期消费活力
     
    从城市维度看,近一季度,青岛、威海、昆明、汕尾、上饶、泉州等六座特色城市相关总搜索次数超1.62亿次,超91%的搜索是特色目的地旅行相关内容,且持续走高。从消费人群看,6月1日至7月10日,Z世代抖音酒旅团购订单量同比增长超67%,引领暑期文旅消费新趋势。银发一族酒旅相关订单量同比增长超57%。亲子家庭酒旅相关订单量占比超50%,是暑期消费主力军。
     
     

     
    结合旅行趋势,平台发起“慢充旅行”活动,推出#慢充旅行 话题活动、上述六座特色城市“慢充旅行攻略”,联合各地文旅官方推荐当地“慢充旅行”行程,线上线下激发暑期文旅消费活力。#慢充旅行太治愈了 话题登上抖音热榜TOP1。截至目前,慢充旅行活动相关搜索量超22万次,相关话题播放超1.8亿次,吸引超1.8万个用户参与打卡或分享。
     
    抖音生活服务相关负责人介绍,慢下来,用心感受一城一地的烟火与温度,本身就是一种珍贵的能力。活动针对优质用户投稿内容推出流量激励,邀请更多用户加入分享,让每一份慢充体验都能被看见、被放大。未来,平台将结合更多文旅趋势,用优质内容激发消费者出行意愿,为用户挖掘优质出行目的地,也持续带动商家增收,进一步激活区域经济。

    2026-07-16 13:04

  • 广之旅深圳罗湖直营门店正式开业
    在文旅行业强劲复苏的背景下,岭南控股广之旅在省内外线下渠道的铺设进一步加速。7月15日,广之旅深圳罗湖直营门店正式开业——门店选址三条地铁交汇处,毗邻万象城等核心商圈,便于与深圳消费者开展面对面的线下服务。该门店将依托广之旅华南总部强大的产品研发与供应链能力,持续为深圳消费者带来更具趣味性和多元化的高品质旅游产品,持续丰富深港市民的出行选择。   品质如一,专业可靠服务深港   广之旅表示,深圳作为大湾区的核心引擎城市,文旅市场潜力巨大。其中,深圳机场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枢纽之一,在深中通道开通后辐射范围进一步提升,越来越多珠三角周边城市游客选择深圳作为旅游始发地,这也为广之旅提供了服务延伸与市场深耕的天然条件。   作为广东省首批5A级旅行社,成立45年的广之旅积累了深厚的品牌信誉和成熟的门店运营经验,在广东省内多个城市已经构筑起成熟的线下服务网络,是“老广”心中值得信赖的旅行社品牌。   随着城际交通枢纽持续完善,深圳作为湾区内又一重要核心枢纽港口的潜力将进一步释放。以此为契机,广之旅进一步深耕深圳文旅市场——从服务流程、人员培训到产品设计,总部直营门店的标准完整复制到深圳门店;在提供标准化服务品质的同时,门店还因地制宜专门配备了粤语旅游顾问,让无论是深圳本地讲粤语的市民、香港北上消费的客群,还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消费者,都能获得贴心、便捷的服务体验。
     
    读懂深圳,构建多元产品体系
     
    广之旅数据显示,该社目前华南区域经深圳机场出发的旅游团产品占比达3成左右。在产品层面,深圳门店接下来将依托总部丰富的产品库和高成团率,优先聚焦从深圳机场出发的欧美、亚非出境游线路,重点推荐适配深圳及香港出发、可全国联运的旅游产品。
     
    基于对深圳客群与消费特性的深入调研,广之旅发现,深圳市场既有追求个性表达与社交分享的新锐消费群体,也不乏注重生活品质与深度体验的高层次客群,对旅游服务与产品内容均有较高期待。为此,门店将精选匹配这类客群喜好的中高端精品线路及年轻化产品,如精品小团、稀缺资源目的地、小众线路,以及定制化、主题化的旅游产品。
     
    调研还发现,深圳民营企业众多,科创企业对于员工培训、奖励旅游及团建定制需求旺盛,且当中有不少企业正积极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对商务考察和目的地资源对接存在明确需求。为此,深圳门店将依托广之旅覆盖全球百余个国家的目的地服务网络和多年积累的境外资源优势,为企业客户提供专业化的定制服务及高品质出行解决方案。
     
    稳健布局,编织湾区服务网络
     
    广之旅总裁吴建发表示,深耕深圳市场是广之旅全国线下渠道布局的重要一环,前期经过扎实的市场考察和科学规划,明确了线下门店定位——不仅是销售终端,更是广之旅品牌与深圳消费者面对面交流、增加线下客户触点、提供精准服务的多元化空间。同时,深圳门店也将成为广之旅进一步与深圳机场、各大航司及同业伙伴深化合作的实体平台,有助于各方资源的持续整合与协同,为湾区旅游市场的丰富发展与品质提升注入务实动力。
     
    在此基础上,广之旅将稳步推进深圳市场布局,未来还计划在福田、南山相继开设直营门店,并逐步覆盖宝安、光明、龙岗、龙华等区域,同时联动全球合作伙伴和知名IP打造主题门店,为消费者提供更有趣、更时尚的旅游消费体验。
     

    2026-07-16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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