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博景区”将“导游的讲解和旅行社的预约服务”与“其他社会机构”放在一起,对导游和旅行社的限制,不符合“文旅融合,以文塑旅、以旅彰文”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一方面,文旅部在《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中强调“(二)优化就业环境,保障合法权益。9.实施持证导游进景区行动。鼓励景区对持有导游证从事执业活动或者与执业相关活动的导游免除门票,支持导游在景区内为游客提供讲解服务。10.落实“导游专座”制度。要求旅行社加强导游带团期间的住房、餐饮保障,对旅行社按时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足额缴纳社保情况开展专项督查。11.建立导游关爱机制。发挥行业组织联络作用,为注册导游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提供支持,鼓励导游按需投保综合执业商业保险产品。”
另一方面,《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博物馆讲解服务工作水平的指导意见》(文物博发〔2023〕896号)“三、规范引导社会讲解服务。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统筹指导,逐步建立所在地区博物馆社会讲解准入管理和监管机制,推动规范有序发展。各地博物馆应探索申请备案、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机制,将信用良好的社会讲解个人或团体列入‘白名单’统一管理;应重点加强社会讲解内容审核把关,通过提前报备、检查巡查、社会监督、网络监测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歪曲史实、戏说历史、扰乱秩序等行为,纳入“黑名单”重点监测和管理。”
这两个文件本质上确实都有道理,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包括在文件发布之前一些文博景区已经执行的对导游讲解和旅行社预约出现了“一刀切”,“一棍子打翻一船人”的做法,现在有了这把“尚方宝剑”,更会“拿着鸡毛当令箭”,“县官不如现管”,对“导游讲解和旅行社预约”实行严苛的审核和人为的设置阻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2023年7月14日)》31条中:“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二、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完善典型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二)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定期推出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优化完善产业政策实施方式,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这几个文件放在一起来看,其结论是不言自明的!
“文博资源”涉及“文旅市场”,不同体制和机制下人员的思维方式是不同的,是管理思维,还是服务思维,或者哪个比例占比大一点!“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和“旅游企业”的经营机制也是不同的,其驱动力当然也是不同的!“文博景区”的承载量有严格规定,那么,如何更好的服务观众呢?是用市场的思维,还是用计划的思维?随着文博热的兴起,文旅融合发展的需要,“文博景点”除了私人的博物馆之外,多半是国有事业单位,是缺乏市场竞争意识的,在“以旅彰文”的过程中所采取的管理措施也给旅游企业带来了很大的被动!是否需要旅游企业将“文博景区”放在产品中做推广宣传?答案是“场面上”是“需要的”,实际情况是“其内心驱动力”是“有限的!”事业单位的职工收入来源和旅游企业的员工收入来源是不同的,一个是从市场上赚钱来发工资,一个是从财政上拨款来发工资,内驱力完全不同。对于旅游企业来说“赚不到钱就亏损、没钱发工资”,对于文博景点来说“赚不赚得到钱、都无所谓,别出错,别出事就行”,甚至有“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想法!文旅融合后,还有“游客多了,麻烦的事情也增多”的看法。因此,也导致了文博景点出台了很多其自认为非常正确的“似是而非”的“不切实际”、“不符合旅游市场规律”的所谓正确措施,本质上是部门主义、条块分割所带来的结果!甚至会将市场中存在的、正常可能会发生的问题归咎于旅游企业和导游。按照某些文博景点的要求,如“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将相关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审核通过后,我院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审核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这些措施是典型的不遵循市场规律、不管旅游企业在操作中有没有可行性的计划思维!
如果有一点旅游实践常识的都会知道,①对于入境游来说:有提前1-3年做计划的,对于旅行社团队而言更多的则是提前3-6个月或者6个月-1年,这些都属正常操作时间,当然也有“说走就走”的穷游/背包客!②对于国内长线游来说:有提前1-3个月做计划、控计划机位/谈专列/做包车的,当然也有1个月内、1-3周,临时起意的长线团!③对于周边邻省或省内的2-3日游团队来说:通常提前1-3周签约和操作的团队也很多,当然也有某些企业临时停电或临时放假、提前一二天/三五天操作的!④对于旅行社来说,周边省内/市内1日游,通常决策时间很短/很近,有提前1-3天,也有说走就走的!诚然,我们也认为旅游者的这类旅游习惯不好,应该有计划性,要提前预约,因为景区有限流,有承载量规定;但是,消费习惯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事情,需要你/我/他共同努力去宣导。与此同时还存在一个问题,Z世代或千禧一代的任性,“天下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这些情况都实实在在的存在于现实社会生活之中!有提前做好规划、有计划的,有临时起意、突然决定的!个人认为,“文博景点”应该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在景区承载量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实时/动态/以人为本/及时调整“价格日历”和“库存流量”,不仅强调硬性地管理,更应强调柔性地做好服务。
“文博景点”对社会机构单位的管理措施,看以“严谨/合理/规范”,实则思维方式完全不符合市场的“高效/快速/便捷/服务”的要求。文博的思维方式还是在“文山会海、上下请示、僵化死板”的工作作风上“简单的事情复杂办”,这与文旅企业的“高效率、快节奏”完全不同。这也可能是“文博景点是被人求着办事”,而“旅游企业是求着别人办事”的角色定位不同而导致的吧,“市场赚钱养活自己”和“用财政发钱养活自己”是不同的驱动力。这些繁琐的申请流程、材料准备、还有所谓的智慧化/数字化的体验也并不是那么好。“简单做的事复杂”了,而“复杂的事”不是“简单做,而是“更复杂了”,导致了“文旅”两方面不同的角色的思维和立场完全不同。现在看来“文旅融合”,“以文塑旅”做的是相当可以的了,但是”以旅彰文”却是那么地艰难!这也是“文和旅”不同的地位决定的。并且,很多人不能从“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高度去看待这些问题,不能从“文旅消费的高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文博景点”需不需要旅行社帮忙推广?需不需要“文旅融合”?需不需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长期以往,如果文博单位一直不改变自己的工作作风,对旅游企业的业务合作不予配合,就会出现一个情况:旅行社在国内外推广旅游产品时,不敢将“文博景点”放在产品内!为什么不敢放在产品中呢?因为,如果放在产品内,一旦操作时发生预约不了的情况,就是旅行社违约!违约会发生什么?投诉,赔钱,丢客户,坏口碑,失形象,严重的还会惹上官司!我想说的是“既然是有承载量,那就要考虑给旅行社操作的便利性、可行性、合规性、市场性、计划性”,这些问题是完全可以提前预约预订的。旅行社是企业,要遵循市场供求的规则,不是文博景点的“事业单位”思维能够理解的。文博景点火热,传统文化复兴,国风国潮流行,不能不说“旅行社和导游”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不完全是“文博景点”自身的内驱动带来的,是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而创造的这样一个良好现象,准确地说是“文旅融合,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带来的!“文博景点”不应将所有的传统文化热的功劳归为己有。从“门可罗雀、门庭冷落、无人问津”的文博景点,到“踏破门槛、门庭若市、络绎不绝”的文博景点,是“社会的进步,精神的需求,是文旅融合,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成果。
根据目前“国内游、出境游和入境游”三驾马车的统计数据,“出入境游”的恢复并不理想,尤其是“入境游”所承担的“不仅仅是赚取外汇,外联多少入境团”的问题,更是中国进一步“改革开放”,吸引外资和技术,促进商贸往来,促进人员往来,促进进出口贸易,促进中外科学文化技术交流、促进一带一路的合作交流、促进国内国际两大循环等的迫切需要!旅游承担的是民间外交的功能!旅游企业所能给国家创造的财政收入和税收的确有限!如果,仅仅简单的定义旅游企业的“国内游、入境游和出境游”,看到的是旅游企业的经济属性,看不到旅游企业更重要的职能,未免目光过于短浅了。中小民营旅游企业同样也是“56789”中的一分子!很难想像“入境社”预约不到“文博景区”门票时所产生的恶劣后果有多严重!在夹缝中求生存的旅游企业特别需要“文旅融合,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特别需要这些“文博景区”能将“旅游企业”当着一家人来看待!
目前医疗行业的反腐如火如荼,一个重要的警示就是“不要超越法律给自己授权,减少权力清单,增加服务目录”!作为“文博景点”,事业单位,在面对旅游市场的追捧之下,现在的各种管理措施,不能光考虑文博景点自己,对于很多文博景点将参观者或团队参观产生的不良现象,习惯性、自觉不自觉地甩锅/找个人或单位来背责任,会让人很难理解的,但笔者坚持认为,“市场的问题”要用“市场的方式和法律的方式”来解决,甩锅和简单的管理方式都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对于“文博景点”而言,“来多少人,多来人,少来人”都不重要,毕竟多数是不靠市场来谋生的,是靠财政拨款过日子的,他们的确没有动力,也不可能市场化。通过内部的管理制度,对社会讲解和社会机构单位的限制,会形成一个漏斗形的权力,本来“门可罗雀”,现在“踏破门槛”,当举起“安全和承载量”的大旗时没有人敢质疑,所制定出来的各种措施,就会象漏斗一样,形成流量;本来没有权力的“门口保安/检票的/内部人士”,就有了“放不放人,过不过承载量,限不限流”的权力,当社会机构在“约不到门票违约赔钱”和“找人/找关系/找后门进去”的选择时,就产生了中国式人情社会必然会带来的一个问题,“内外黄牛”的问题,带来“贪腐和行贿受贿”问题,巨大的流量带来的供求不平衡形成的巨大的利益,连门口的保安都会被赋予巨大的权力。这个后果不知道是否考虑过?某些人会变成第二个“药代”!要解决这个问题,“文博景点”要做的就是要充分考虑“市场化、法制化、人性化”,要真正将“文旅融合,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放在心上、落在行动上,真正地用“服务思维”来代替“管理思维”!用“企业思维”来兼顾“事业思维”!用“市场思维”来统领“计划思维”!千万不能顾此失彼,看不到背后的更深层次问题。一定要用市场经济赖以生存的法制基础,而不是虚无缥缈、不着边际的、内部自定的、没有法律授权的权力来干预市场!医疗行业与医院(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同理也有可能会出现在文旅行业和头部的文博景点(垄断资源)之间,当然,旅游行业翻不出医疗行业那么大的浪,因为利润太少!但即使利润太少,这也是产生黄牛行为、产生垄断利益的重要原因!最后,就要看谁能守得住底线了。
今天的文博热,来之不易。
不能人少时“热情相迎,想方设法”卖力吆喝;人多时“拒人千里,想方设法”限流设障;不能一直强调管理,而忘记服务;不能看见人多时嫌烦心,看不见时又想念。
不能“养虎为患”,“文博景区”不能再出现“演艺行业”类似于“TFBOYS西安演唱会”疯狂追星和黄牛炒作现象,人为造成“流量瓶劲”就会产生“供需失衡”和“资源短缺”。
如果要想将“文旅融合,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变成现实,文博景点的思维就必须要“市场化,法制化,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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